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能得到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能得到多少赔偿我国针对医疗事故进行了等级上的划分,而且只要发生医疗事故以后,院方和患者总是针对医疗事故赔偿款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实际上现在比较紧张的医患关系,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医疗事故引起的。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我们就以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能得到多少赔偿来帮您了解一下。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能得到多少赔偿?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40%是不可能有一个具体的、标准的数额的。因为首先各地的医疗成本,年均收入和职工本人的收入等这些都不一样。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家制定的有赔偿范围和赔偿款的计算方式。其实医疗事故的赔偿,患者如果不在律师的帮助之下进行的话是很困难的。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需要什么材料 ?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需要什么材料 ?一、执业医师变更执业范围需要什么材料 1、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2、《医师资格证书》; 3、《医师执业证书》;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


·医保卡可以给直系亲属用吗
      医疗保险卡只能由本人使用。1、如果医疗保险患者在指定医院住院,可以签发医疗保险卡,允许统一的医疗保险清算系统读取被保险人的数据并处理患者的数量,从医院出院时,医疗保险系统不会向您收取“报销”的部分费用(即报销的一部分已经报销),具体的报销率因地而异,一般来说,根据实际消费量,如花...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受到损害的患者及其家属作出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医疗费怎么赔偿吗?而医疗事故误工费又该如何计算?我们在本文马上为你做一一解答。 一、医疗事故医疗费赔偿怎么算 按照《医疗事故条...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故也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那在实际案件中,怎么认定非法行医罪呢?具体来说,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非法行...


·手术并发症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吗
      不要,一般来说手术对周围的组织损伤是比较难完全避免的。如果伤的是与手术部位无关的地方经法医鉴定确认后可以说是医疗事故,如果是靠近手术部位那叫做难免式损伤,就是手术中比较难避免的情况,所以手术前都要签同意书,就是尽量避免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


·医疗过错鉴定去哪里做?
      医疗过错鉴定去哪里做?按照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一、鉴定机构设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


·医疗过错鉴定赔偿标准
      医疗过错鉴定赔偿标准 一、医疗过错鉴定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是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时的一种最有效的归责方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医疗纠纷的发生越来越频繁,各种医闹、恶性伤医时间参差不穷。这种时候,医疗事故鉴定就显得尤为必要。当事人在打医疗纠纷官司时,提前了解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的相关知识能帮助自己更好的维权。下面我们在本文中就将整...


·上海医保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说与我们的联系是最密切的,在如今这个看病难、贵的社会现状下,社会医疗保险大大减轻了我们的经济负担,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也越来越完善,报销的比例每年也在逐年提高,那么上海医保怎么办理呢,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又需要哪些条件呢? 上海医保怎么办理 一、办事所需手续、材料及...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并没有明确应否对劳动者...


·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认定步骤是怎样的? ?一、医疗事故怎么理赔 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