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现在很多债务人以自己没钱或者别人还欠我钱等借口来不予以偿还到期债务,那么作为债权人此时该怎么办呢,其能否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债权人又该怎么行使代位权?要是你都不清楚的话,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代位权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明确规定。具体为: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1、所谓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如果不享有合法债权,代位权也就不存在合法的基础。
  2、所谓债权必须确定,是指债务人对于债权的存在以及内容并没有异议,或者该债权已经经过了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所确定的债权。
  3、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必须到期,债权人才能主张代位权。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意味着债务人不仅应当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而且此种权利必须到期,因为没有到期,则谈不上怠于行使的问题。
  所谓怠于行使权利包含两重要素:第一是处于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第二是债权人具有懈怠、不积极的主观因素,两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必须主客观同时考察才可。事实上某人拥有债权,并非一旦到达履行期就必须立即行使,否则将被视为懈怠。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就是给权利人以充分的时间来自由行使权利,我们每个人对权利的这种自由必须尊重。债务人未能及时行使权利可能有多种原因,如可能正在秘密收集证据,为起诉次债务人作准备等,这不能说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因此主客观皆具备才具备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二、债权人怎么行使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合伙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综上,对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其实代位权的行使会影响到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交易,所以在行使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另外,在行使代位权时会涉及到部分行使费用,这一费用该由谁来支付呢?对于这些比较专业的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代为行使。
  
  
  


·怎样确定逾期还款的利率
      怎样确定逾期还款的利率 一、怎样确定逾期还款的利率 1、如果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违约的,债权人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依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因追讨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稍高,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人亦可...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是否也中断?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是否也中断?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是不中断的,在连带责任保证的这种类型当中,如果说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发生中断的话,那么所进行的担保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不会随之而发生变化。也就是说,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不会及于连带保证合同。存在两种不同观点。第一...


·两个借款人怎么写借条?
      两个借款人怎么写借条?若是借款人有两个,那么可以自由的选择是写一张还是写两张借条,若是写一张借条,那么就构成了共同债务关系。若借条有两个借款人都是同一人所写这张借条有效,只是没有签字的人不承认,只能写借条的人一个人承担。 故此选择写一张借条的情形,需要双方都在借条上签字。不管是写...


·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一、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是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是法定的权利,债权人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完全取决于权利人自己的意志和自由,但权利人行使权利要以合法为原则。...


·债务履行期满后若无借条如何还钱?
      债务履行期满后若无借条如何还钱?债务履行期满后若无借条的方式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借钱的人承认有借钱的时候,而是现在没有钱还或者是有钱不想还,在这个时候,就要求对方补充打一份借条,把借钱的事情固定下来,这样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证据。若是不补借条的,可以以退为进称愿意给对方宽限,通过...


·欠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长诉讼时效,是指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普通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


·持卡人信用卡欠款三万判多久?
       一、持卡人信用卡欠款三万判多久? 持卡人信用卡欠款三万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根据涉案的金额以及实际造成的后果的不同,将会处以不同的惩罚,最高将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个人的信用也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 二、逾期造...


·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
      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 一、债权方怎样对客户催收欠款 对于支付货款不干脆的客户,如果只是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前往,一般情况下收不到货款,必须在事前就催收。 事前上门催收时要确认对方所欠金额,并告诉他下次收款日一定准时前来,请他事先准备好这些款项。这样做,一定比收款日当天来催讨...


·离婚协议约定继承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约定继承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一、离婚协议约定继承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继承权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遗产继承应该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离婚协议需要两个人共同协商,遗产继承权人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


·对于欠钱不还的公司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的公司怎么办? 一、对于欠钱不还的公司怎么办? 1、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2、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


·欠债不还押东西合法吗
      欠债不还押东西合法吗? 未经协商欠债不还押东西不合法 欠钱不还的,若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拿他家东西抵押。若未协商一致,则不能。 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