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欠钱不还要怎么提起诉讼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债务人欠钱不还要怎么提起诉讼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欠着别人钱但是又不按时还钱的人有不少。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债权人是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具体来说,债务人欠钱不还要如何提起诉讼呢?决定起诉后,债权人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才行。详细说来,诉讼讨债需准备哪些证据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展开介绍。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要如何提起诉讼
  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二、诉讼讨债需准备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实践中,如果您遇到了债务人死赖着就是不还钱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您的合法债权,追回欠款。否则,一旦错过诉讼时效,您的债权将很有可能失去法律的保护。如果您决定诉讼追讨欠款,您就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否则即使起诉您也很有可能败诉。为了减少败诉的风险,建议您在起诉前能够事先咨询一下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夫妻共同债务没还清之前可以离婚吗?
      夫妻共同债务没还清之前可以离婚吗?可以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债权转让债权人并没通知债务人的后果是什么?
      债权转让债权人并没通知债务人的后果是什么? 一、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该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未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该转让在债权人(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


·货款延期违约金应当怎样处理?
      货款延期违约金应当怎样处理?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不予支持;若当...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如何做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如何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


·农民对农村信用社存款利息有可以异议提出吗?
      农民对农村信用社存款利息有异议可以提出吗?农民对农村信用社存款利息有异议可以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前段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


·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有哪些
      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有哪些一、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情形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


·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货款欠条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权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


·为朋友提供虚假抵押担保并没有使用贷款有什么后果
      为朋友提供虚假抵押担保并没有使用贷款有什么后果许多人在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时候都需要进行担保,作担保的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抵押人的财产。一般是担保人都可能是抵押人的亲朋好友。那么为朋友提供虚假抵押担保并没有使用货款的行为有什么后果呢?为您解答。 1、如果是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贷款的话...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一、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


·拖欠货款属于诈骗吗,都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的经济市场中相应的个人需要进行经济活动时,一般会选择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拖欠贷款在我国的法律中不算诈骗,这类行为属于经济纠纷。下面我们就拖欠货款属于诈骗吗,都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解答。 一般不算诈骗,属于经济纠纷。 如果是用真实身份,真实的事由进行的活动,...


·夫妻一方对他人债务承担如何执行?
      夫妻一方对他人债务承担如何执行?审判实践中,对于起诉夫妻一方承担债务的(大多情况下借款合同或其他合同上仅以夫妻一方作为债务人),不追加其配偶为被告,也不在判决书中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大量的存在。究其原因,从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因可能导致诉讼中的主张、举证难度较大,影响诉讼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