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的行为。一房二卖的行为势必会对购房者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如果购房遇到一房二卖要如何维权呢?换句话说买房遇到一方二卖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遇到一房二卖要如何维权
  (一)发生一房二卖两份合同的效力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和物权优先于债权原理,确认已办理过户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3、在第一个买房人已办过户后又卖第二人的情况下,因这时出卖人已没有所有权,所以他的第二次卖房是无效的。(二)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的维权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后,房屋出卖人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最重要的表现,也是出卖人最主要的义务。但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卖房者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人,对其违约的处理与法律适用。这种情况下,争议的处理应以合同法作为基础,向违约者主张违约责任。这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只能主张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二、买房遇到一方二卖该怎么办
  遇到一房二卖情况时,你是否能得到住房,则要看第三人是否善意购买,以及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情况。(一)第三人善意购买房屋如果第三人是善意购房,即他对该住房曾经出售的情况一无所知,在购房的过程中无任何过错,并且已经办理完房产手续,并依法取得了该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7条的规定:“预售商品房合同签订后,预购方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预售方未经预购方同意,又就同一预售商品房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的,应当认定后一个合同无效;如后一个合同的预购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认定后一个合同有效,但预售方给前一个合同的预购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第三人不是善意购买房屋但如果第三人向房地产公司购买住房时,不完全满足以上所述的条件,即第三人不是善意购房,或者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法律不会保护第三人的购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继续履行协议,交付你购买的商品房。(三)损失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房地产公司除应当返还你已经交纳的40万元房款外,还应当赔偿你履行购房协议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因房地产公司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你的既得利益的损失,均应当由该房地产公司负责赔偿。生活中房主将一房二卖获得的巨款挥霍一空导致购房者不能有效追回房款的例子的确不少,为了预防发生这样的情况,给您造成巨额损失,建议您在购房时要谨慎审查,看看该房子是否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要是不知道购房遇到一房二卖要如何维权的话,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带租约二手房买卖 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缘由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源于《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法律赋予特定对象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即租客在房东出售房屋时,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


·新婚姻法离婚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房产估计在生活当中是属于绝大多数人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不动产。其实想一想,我国大多数的普通公民用奋斗半辈子的心血购买一套房子,所以说不管在任何情况下肯定都不想放弃对房子的拥有权,即使再离婚的时候也是如此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新婚姻法离婚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一、...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即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一、取保候审人员能买厂房吗?
      一、取保候审人员能买厂房吗? 取保候审期间,当然可以买厂房,也可以贷款,只要是不违法的行为,都可以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一)此房产由一方当事人出资购买,对方当事人对房产没有任何的贡献价值,这种个情况下,不管房子是两人结婚之前购买,还是两人结婚以后购买的,因为是一方自己出钱购买的,因此房产只是一方的财产,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只能出钱购买房产那方当事人的财产。(二)该房...


·在日常生活当中,大家购买好房子以后,房子在日常的使用过程当中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购买好房子以后,房子在日常的使用过程当中及实用性和其他问题会逐渐暴露出来。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一些大的房屋质量的问题的话,就需要当事人引起注意了,毕竟您购买一套房子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是,个人房屋质量鉴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个人房屋质量鉴定的...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否卖房产?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否卖房产? 这个是要分情况来说的。《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监护人可以有条件的买卖被监护人的房产,但是必须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


·购房者应该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购房者应该如何防止一房多卖 (一)买房前: 1、了解开发企业的资质、信誉度等。 2、看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没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看开发企业“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未到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私人怎么解除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租客由于工作临时调动,家庭变化或者经济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想提前与房东解除原租赁合同。但是在实际解除租赁合同谈判的过程中,由于房东与房客的认知存在差异,导致中间存在诸多障碍。那么,未到期房的屋租赁合同私人怎么解除?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 提前解除租...


·离婚房子变更产权登记怎么办?
      离婚房子变更产权登记怎么办?离婚房子变更产权登记的程序是: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


·二手房过户需要资料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买卖房屋是一定要进行过户的,尤其是购买二手房,过户显得尤其重要。但是你知道,如果二手房要准备过户,我们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吗?我们在下文为您做了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二手房过户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