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者如何申请重新进行工伤鉴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果申请工伤进行的话没有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可以进行重新鉴定,但是重新进行鉴定需要一定的特殊程序,只要材料都符合相关的流程就可以进行重新鉴定。那么如何申请重新进行工伤鉴定呢,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有没有什么法律明确的规定应准备的材料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分为两级:第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确有必要,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只要是对鉴定结果不满意都可以进行重新申请,但是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之内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所要准备的材料就必须要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后续还是不满意鉴定结果的话建议重新和鉴定人员进行沟通再进行鉴定。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务外包公司资质的规定是怎样的? 凡是工程实行劳务分包的,肯定是需要具备劳务资质的,签约成功,一般合同都要去建设局备案,如果是通过必选的方式进入者,有劳务资质才有资格去招投标。所以,劳务外包是否要资质,答案是肯定的。 二、劳务外包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


·算不算童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单位是不得招聘童工的,但是可以聘用未成年工,由于不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不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故而不知道2000年算不算童工,导致招聘了不少童工,需要注意的是,若企业单位招聘童工,经相关人士举报,一经核实,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怎么认真伪?
      包头土方工程投标书怎么认真伪? 一、投标书 投标书是指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书的条件和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它要求密封后邮寄或派专人送到招标单位,故又称标函。它是投标单位在充分领会招标文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调查的基础上所编制的投标文书,是对招标公告提出的要求的...


·一、伤残待遇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一、伤残待遇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


·申请误工费需要的证明资料:
      申请误工费需要的证明资料: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


·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
      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防工程防护已逐渐步入人们的生活当中,为人民的安全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活保障。福建省人民政府防空部门发布了《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那么,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下文是关于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劳动中所受的伤就叫做工伤,劳动者受工伤用人单位是需要进行相应赔偿的。按照受伤程度不同工伤可分为轻伤和重伤,不同类型的工伤有不同的赔偿标准。那么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工伤轻伤赔偿标准:(一)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的待遇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


·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后致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在生活中有三个层次的自我照顾障碍...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维权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维权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
      一、试用期员工怀孕怎么办可以解除吗? 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用人单位如有正当理由,可与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