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挪用公款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而此时行为人主观上却没有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目的,否则就会按照贪污罪来定罪处罚了。而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具体行为,其实与贪污罪的行为也不一样。那么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哪些(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三)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二、挪用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为您总结了一下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发现属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四种,具体的内容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但是在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之后,此时要求同时达到了规定的数额,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我国对此罪的立案数额规定为5000元,即实施了相关行为之后,同时数额达到5000元的,就会成立此罪。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一、债权债务清理指什么 债权债务清算指清算组对被清算公司的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和结算。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


·一、夫妻共同债务与婚前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债务与婚前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应该由婚前财产予以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


·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
      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如果没有为债权债务设立担保,很多有资金货币的人不可能放心大胆的将资金货币贷给他人,可是法律规定的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呢?债的担保又有怎样的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债的主要担保方式有哪些 1、保证:是指第三人(保证人)与债权人(被保证人...


·产品购销合同模板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产品购销合同模板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产品购销合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夫妻双方本是一体,财产也是共同所有,所以无论是债务还是财富双方都要一起承担。但是夫妻双方的想法与做法不一定相同,可能一方瞒着另一方做了一些事,比如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那么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丈夫借钱妻子没签字是...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一、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要怎么确定 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金的确定。 一般法律文书均有利息支付的内容,有的是支付双方约定的利息,有的是支付滞纳金,有的是要求债务人支付银行存款的利息等,这些都是对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础的债务而承担的实...


·债的主体是指具体的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金钱有时候会缺少以至于会满足不了自己的使用,于是在生活中才会出现借钱借债等现象,近些年也经常出现有些借债人欠钱跑的现象,一旦发生借钱就要明确债的主体是指具体的什么的基本问题,以免自己把钱借出去了不好收回来,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一、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债的...


·对于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么?
      对于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么?欠条可以写成借条;但要双方同意才可以; 只要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发生,原来写的是欠条,现在要把它改写为借条的话,应该重新写一张规范、严谨的借条。不要把原来的欠条直接修改为借条,防止以后发生争议或误解。”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是什么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合肥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合肥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合肥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从2009年7月7日起,合肥市律师服务收费将执行新标准,相比老标准,新标准明显降低。原来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每小时收费50元至1000元,现调整成每小时40元至800元。 1、律师计时收费的标准为每...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是怎样的 在企业的交往过程中,拖欠款项的事情常常发生。为了保持平衡,企业也往往选择拖欠别人款项以平衡别人对自己款项的拖欠。这样往往会导致恶性循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很多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今天,我们就和您分享一篇企业债权债务...


·欠钱没打借条不还怎么办?
      欠钱没打借条不还怎么办?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立不了案拿不回欠条。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起诉状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