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 需要请律师是否有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虽然现在我国在劳动关系方面的法规是非常多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员工如果以个人一己之力对抗公司的话,这可以说是非常困难的。因此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争议都是在律师的帮助之下,劳动者才能够合理维权的。所以很多人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也认为工伤认定 需要请律师。
  
  一、工伤认定 需要请律师是否有规定?
  
  1、如果是申请工伤认定,证据齐全的,可以不请律师。但如果是日后索赔、又不懂一点法律知识的,有条件的话应当请律师,否则的话计算赔偿时一个疏忽的损失就可能比律师费要多。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条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认定办法是什么样的?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其实我们通过上文的介绍想说的是,虽然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间,只需要准备相关材料,提交到社保局以后就可以了,表面上来看,不请律师也是完全可以进行的,但是按照我们个人的意见来看,如果用人单位根本在一开始就不配合员工的工伤认定的话,工伤认定 需要请律师也很有必要,建议不要因小失大,最好在律师的帮助之下进行整个维权。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员工上班时间中风算工伤吗?
      员工上班时间中风算工伤吗?如果在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它情况不算,普通中风不会导致死亡,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工作期间患病死亡或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其他疾病不能认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佛山照明会帮员工工伤鉴定需要遵循什么流程
      由于劳动关系当中,劳动者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因此我国法律和社会当中很多的社会公益机构,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劳动者都可以找到依靠的。就比如说工伤鉴定,很多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以后,甚至会全盘否认工伤和劳动关系,员工本人也可以寻求其他组织机构帮助自己进行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以佛山为例来了...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行政复...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文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劳动市场中最主要的两个主体,为了促进双方劳动关系的和谐,减少劳资纠纷,我国很多省市都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重庆市做为我国直辖市,早年前出台过《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那么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全文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为此整理的法律条文。 重庆市劳动保...


·工程质量保证要求措施?
      工程质量保证要求措施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保证要求措施有哪些 有下列措施: 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


·国企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企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双休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在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在核算确定的时候,并不是...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工程质量。这其中,就少不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和工程质量自控相比,监控的力度更大,更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那么工程质量监控主体都有谁?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


·17岁打工算童工吗?
      近年来童工现象时常发生,许多用人单位擅自雇佣童工,对自己和童工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许多人对于童工年龄的划分并不清楚,不知道多少岁以下会被算作童工,那么17岁打工算童工吗,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17岁打工算童工吗 不算。二、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以不同意调岗为由辞退员工补偿吗
      以不同意调岗为由辞退员工补偿吗员工不同意调岗可能是因为调岗后的工作环境、考虑到自己的能力或家人等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员工离职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赔偿金,还需要考虑调岗方案是否合理。1、调岗方案合理,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工伤只有司法鉴定没有伤残鉴定能否获得赔偿?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是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不过工伤赔偿会根据员工的伤残等级计算,所以员工在要求对自己进行赔偿之前,应进行伤残鉴定。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将用人单位起诉至法院,法院也有可能会要求员工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员工工伤只有司法鉴定没有伤残鉴定能否获得赔偿?我们将为您回答这...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肺炎是否可以解除?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肺炎是否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