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需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公民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刑诉法来说,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向其本人宣布,并由被告人在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监视居住决定书上签名。
  
  第六十八条 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第六十九条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一)无力交纳保证金的;(二)未成年人或者具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情形的。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他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他出具保证书。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仅限于现金。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起诉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决定应当收取的保证金数额。保证金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交由公安机关收取和保管。
  
  第七十二条 对同一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能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
  
  第七十三条 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第七十四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人民法院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
  
  第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终上所述,根据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是什么内容。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个长期的知识积累的过程,我们每位公民都应该掌握,只有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我们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有任何法律问题,可咨询相关的律师。
  
  


·对刑事判决不服如何抗诉?
      一、刑事判决不服如何抗诉?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任何一级人民检察...


·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每个刑事犯罪都有自己的立案标准,不过针对不同的刑事犯罪,刑法中规定的立案标准的内容是不同的。那么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带着这个问题看看由我们整理的下文吧。 一、聚众斗殴罪立案标准新刑法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犯罪目的是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
      犯罪目的是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关于犯罪目的不是犯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所追求的犯罪结果,构成直接故意犯罪的必备条件之一。犯罪的直接故意产生于犯罪目的,而犯罪目的得体现直接故意的内容,二者紧密联系。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有区别,又有联系。犯罪动机是促使行为人实现犯罪目的...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
      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怎么写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被告人提供无罪的辩护,当然在具体需要书写辩护词的时候,写的肯定也就是寻衅滋事罪无罪辩护词了。那么这个辩护词该如何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 律...


·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什么?
      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什么?预备行为与犯罪行为规定是前者指的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如为了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犯罪行为的障碍等。后者是具体犯罪实施行为。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予从轻、减轻处罚或...


·诈骗罪被抓会被判多少年?
      诈骗罪被抓会被判多少年? 一、诈骗罪被抓会被判多少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由哪些构成?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由哪些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我国有关军事法规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销售有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制度,任何不按规定要求的标准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都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


·经济诈骗罪的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在社会当中,一些不法之徒会利用假的票据、银行凭证或者虚假经济合同进行诈骗。如果我们一旦遭遇经济诈骗,首先想到的是向公安机关报案。那么经济诈骗罪的报案材料包括哪些?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根据整理的相关法律资料,给您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经济诈骗报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可以...


·刑事诉讼法的反诉程序应如何理解?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我国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被告反诉原告的情况偶有发生,当原告就某事项对被告发起诉讼后,被告接到通知应予以答辩,但如果出现原告在法庭上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的内容、或被告掌握了原告的错误证据等情况时,被告就可以启动反诉程序,那么,刑事诉讼法的反诉程序应如何理解呢? ...


·刑法规定盗墓从犯怎么判刑
      刑法规定盗墓从犯怎么判刑 一、刑法规定盗墓从犯怎么判刑? 从犯的具体处罚时间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分析进行判定。 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期间又犯罪怎么判刑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其中,最严厉的刑罚当属死刑,而缓刑则是相对而言比较轻刑罚处罚。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对于已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怎么判刑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适用缓刑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