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权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权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怎样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构成要件?只要了解了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我们才能判定出实践中哪些行为是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现在,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作了上述规定,只有违反了上述规定的行为才构成商标侵权。可见违法性是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
  (二)商标侵权行为存在损害事实。
  在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即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上述规定说明,商标权人有权禁止即发侵权行为,而无需等到损害事实的发生,故损害事实不在是所有商标侵权行为必备的构成要件。
  (三)商标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
  由于损害事实不再是商标侵权行为的必备构成要件,因此对即发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因果关系也不再是商标侵权行为构成的必备要件,只有发生损害事实的商标侵权行为,才应考虑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
  (四)商标侵权行为存在过错。
  新的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对老的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进行了变更,改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删除了“明知”二字,说明新的商标法对侵权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不再限制,此外新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进一步说明,即使行为人无过错,仍然构成商标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已,但还是要承担其他相应的民事责任。相信在阅读完以上内容后,您是比较清楚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实践中,在进行商标侵权行为认定的时候,是离不开这些构成要件的。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而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我们的律师,让他们帮助你分析解答。
  
  
  


·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对生产企业商标侵权如何索赔
      企业商标侵权之后,被侵权人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确定赔偿的比例问题通过诉讼方式,向侵权人索赔,这也是商标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


·律师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一、律师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律师在接受委托之后可以通过收集他人侵权的证据来保护当事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分为三各部分 1、商标权,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如咬了一口的苹果,商号等 2、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3、版权,也就是著作权,包括文学作品、影...


·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一、侵犯著作权罪是公诉案件吗? 既然都是侵犯著作权“罪”了,当然是刑事案件公诉。 一般程度的侵犯著作权行为,通常是民事责任,权利人进行民事诉讼,但有刑法规定专的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具有严重情节,达到刑法规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程度,...


·商标抢注违法吗,什么又是合法抢注
      商标抢注违法吗,什么又是合法抢注 一、商标抢注违法吗 在立法上,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在商品上伪造或者...


·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是什么
      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是什么软件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一种,采取的也是自动保护的原则。实践中,由于软件著作权所能带来的利益较大,因此发生的侵犯软件著作权的事件也比较多。那么常见的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


·代理机构抢注商标应如何应对
       一、代理机构抢注商标应如何应对?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


·专利第二发明人有用吗 重要吗
      专利第二发明人有用吗 重要吗专利指的是一项发明拥有受保护的独有权益,任何人不得侵犯。专利发明人就是指对这项发明做出过创造性贡献的人,而不是指那些负责组织工作或者辅助他人工作的人。如果想要申请专利的话,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相关的申请文件到专利局,而且要缴纳相关的费用,从而自己进行申请...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意义是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第15条规定:“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200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抢注商标起诉应该怎么办?
      抢注商标起诉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 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在收集证据时,也要严格遵守这一原则...


·怎样才会被认为恶性抢注商标?
       一、相关解读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