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自愿性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写仲裁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情上,如果本人和单位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争议,就比如说员工本人是因为受到了来自用人单位各种各样的压力,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解除了劳动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也有给员工支付工资,但是这种情况下不仅仅是需要支付工资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更多的赔偿。不过在提起仲裁的时候,有人比较担心非自愿性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写仲裁状?
  
  非自愿性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写仲裁状?
  
  (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文书名称,在上部正中写“仲裁申请书”或“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事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纽织的,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在下一项写明委托代理人及其身份事项。
  
  3、被申请人的身份事项,与申请人的各项相同。
  
  如果仲裁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两个以上的,应依照上述内容分别书写清楚。
  
  (二)正文。是仲裁申请书的主体部分,包括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1、 仲裁请求。主要是请求仲裁委员会解决民事权益纠纷的具体事项,也即申请人所达到的要求,如购销合同拖欠货款纠纷,可以提出何时返还货款,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如固违约造成损失的,还可以提出赔偿损失的数额及仲裁费用的承担等内容。仲裁请求要求写得具体、合法,既做到“四要四不要’:
  
  一要明确,不要含糊;
  
  二要具体,不要笼统;
  
  三要合法合理,不要无理要求;
  
  四是在申请时提出仲裁请求要周密考虑,不要遗漏。
  
  此外,如有必要申请财产或者证据保全的,则应另写申请书。
  
  2、所根据的事实,这里所指的实施是指双方争议的实施或被申请人侵权的事实及其证据,申请事实的具体内容主要有:
  
  (1) 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 纠纷发生发展过程;
  
  (3) 争议的焦点和主要内容;
  
  (4) 对方应承担的责任;
  
  (5)自己有责任的亦应提到。
  
  所根据的事实要如实陈述,具体清楚、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事实必须要有证据支持。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可在叙述事实中,用括号加以注明;也可以在叙述事实之后,再写证据。
  
  申请人举证时要注意:
  
  (1) 列举证据名称,内容及证明的对象;
  
  (2) 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可靠程度;
  
  (3) 写明证人的姓名、住所;
  
  (4)提交证据原件或复印件。
  
  3、理由。在事实陈述清楚之后,应概括地分析纠纷的性质、危害、结果及责任,同时提出仲裁请求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以论证仲裁请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尾部,依次写明:
  
  1、致送仲裁委员会名称;
  
  2、仲裁申请人签名盖章;
  
  3、仲裁申请时间;
  
  4、附项。
  
  仲裁申请人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其副本有关证明文件和证明材料均应一式五份,如果被申请人一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仲裁申请书及其附材料应酌情多交,仲裁委员会留存一份正本,其余均为副本。
  
  其实员工本人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因为可以说绝大多数的劳动仲裁都是要聘请律师的。即使本人决定在仲裁过程中不聘请律师的话,像仲裁诉讼状也完全可以由专业的律师执笔代写,写劳动仲裁状是有技巧的,这个一般公民都写不好的。
  
  


·最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是什么?
      您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都是比较关注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需要从事劳动来维持自己的基本生活,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那么最新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违反和解除劳动合...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补偿金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种,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给付劳动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因此您都想知道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企业用工合同书内容包括什么?
      企业用工合同书内容包括什么? 企业用工合同书就是我们所说的劳动合同书,是确立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合同,一般劳动人员进入单位工作都要签订。那么企业用工合同书的内容包括什么?主要内容包括为两方面,一是必备条款的内容,二是协商约定的内容。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劳动法》第十...


·农民工工伤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哪些情况不能申请
      农民工工伤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哪些情况不能申请 由于现在农村的新农村建设改革,导致了不少农民的家中土地的面积急剧减少,所以也就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会待业在家,这就让不少的人会选择到城市里去打工,但是在打工的过程中是可能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的,那么当农民工工伤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哪些情...


·女性员工哺乳假规定是怎样的?
      在企业工作的女性员工如果生育孩子,除了享受产假待遇以外,还可以享受哺乳假。哺乳期比较特殊,孩子在这个时期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哺乳假也是对女性员工的特殊福利。 一、女性员工哺乳假规定是怎样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


·女职工哺乳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女职工在剩下了子女之后,由于子女太小,还需要母乳喂养,这种情况下若强行要求女职工返岗工作的话,显然是不合理也是不近人情的。于是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相应的哺乳期,那通常女职工哺乳期是多长时间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女职工哺乳期一般是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
      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比较长,受自然因素、人为因素等影响,有时候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则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非常有必要。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内容...


·30天标准工资算法公式是怎样的?
      30天标准工资算法公式是怎样的?1、月工资的算法不是按30天算,也不是31天算,而是计为21.75天。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已经给了明确的答案“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者入职满1年时,已经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


·一、工作人员加班费申请书怎么写?
      一、工作人员加班费申请书怎么写?尊敬的领导:上月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整个度假村的安全。由于本部不存在说淡旺季,且"十一"黄金周将近,部门实...


·事故的发生科宁会涉及误工费
      事故的发生科宁会涉及误工费,这是有关法律强制要求的,那么,误工费只能定到评残前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这些规定是根据当事人伤害的程度进行伤残鉴定之后才会作用条件,对于受害人的经济补偿是一种重要的参考标准,只要自己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诉求,就看可以有关法律作为保障。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