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复议程序越来越简化,目的就是为了便利当事人,能让个我国公民更快更有效的寻求司法救济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以下是我们的一些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目前的专利执法体制是所谓的双轨制,即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并行。根据《专利法》第60条、第63条以及第64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体制的架构需要在地方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目前,在所有省级人民政府内,都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部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内,也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3.专利行政复议决定(1)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转交有关部门。该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答复意见,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不提出答复意见的,不影响复议决定的作出。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前款所述书面答复意见以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但涉及保密的内容除外。原则上,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事务处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应当向有关部门发出停止执行通知书,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及第三人。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事实清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决定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有关部门进行补正;(3)有关部门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决定有关部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撤销的,应当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⑥出现相反证据,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更为合理的。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作出后,法律事务处在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后续程序的书面建议。复议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律事务处应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该赔偿请求进行审理,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在复议决定中一并对赔偿请求做出决定。按照《行政复议法》第3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Et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H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行政复议规程》重申了上述规定。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相关法条整理,我国目前对专利方面的管理是比较人性化的,我们认为我国专利法对我国国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是相当的细致的,只是可能在执行方面有些差异。
  
  
  


·组合商标分开使用也算侵权吗?
      组合商标分开使用也算侵权吗组合商标分开使用并不一定就会构成侵权,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


·注册商标续展期限怎么算 一、注册商标续展期限怎么算?
      注册商标续展期限怎么算 一、注册商标续展期限怎么算?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


·著作权登记前已被使用该如何处理?
      著作权登记前已被使用该如何处理?所谓著作权登记顾名思义指的是著作权人依照一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相关登记机关发出申请,将其作品和其权刊登记在簿的行为,但由于著作权意识薄弱等各种原因,作品著作权登记前已被使用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遇到此类情形究竟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相关规定怎么申报著作权?
      根据相关规定怎么申报著作权? 一、根据相关规定怎么申报著作权? 申报著作权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及提交需要的材料 1、申请表一套 (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 (2...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一、职务作品的发明专利归属是怎样的 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1、功能不同 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 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管,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还有其他诸如此类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情节严重的话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受到刑法的严厉处罚,那么具体来说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


·专利许可合同是什么?
      专利许可合同是什么? 一、专利许可合同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就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根据专利申请是否公布和授权,该许可使用合同的性质有所不同。 具体是,在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发表; 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许可,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他人作品; ...


·对于版权又称作著作权吗?
      对于版权又称作著作权吗? 一、对于版权又称作著作权吗? 版权是又称作著作权的;版权是对计算机程序、文学著作、音乐作品、照片、游戏,电影等的复制权利的合法所有权。除非转让给另一方,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到版权的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的保护。版权只保护思...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权利人如果向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准备以下文件:专利请求书、专利请求书中应当要有基本的信息,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实用新型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的相关信息。 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应当对实用新型做出清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