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告知的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公安机关在将犯罪嫌疑人批捕以后,肯定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关于告知刑诉法当中还规定了其他的情形。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正式被批捕以后,涉及到非常多的程序,其中关于告知就不仅仅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那么,刑诉法告知的规定有哪些呢?
  
  
  
  
  一、刑诉法告知的规定有哪些?
  
  1、《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2款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4、《刑诉解释》第42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时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诉讼期间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或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或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应当在拘留或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4、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5、将开放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内通知人民检察院。
  
  6、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主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7、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主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综上所述,刑诉法告知的规定主要包括,我国检察院将案件移交至人民法院之前,必须在三天之内告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而且法院在受理案件以后,也需要在三天之内告知被告人的委托辩护人的。另外,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提前三天报批制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批准以后才可以正式逮捕的。
  
  


·认罪认罚的案件上诉怎么处理
      对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经二审审理后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诉讼程序,或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错误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但是,对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唯量刑不当的认罪认罚上诉案件,二审法院不得以原判决事实不清...


·刑事拘留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拘留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


·人贩子犯罪未遂判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


·判决前羁押期间折抵刑期吗?
      判决前羁押期间折抵刑期吗?1、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3年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要遵守哪些
      罪犯在被判3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其实很大可能会被同时宣告缓刑,这当然是很有利的事情。而在缓刑期间,罪犯也是需要实际履行相应的义务,遵守有关规定,否则的话就会被撤销缓刑。那究竟3年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要遵守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3年有期徒刑缓刑期间要遵守哪些 被宣告...


·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献血办公室和采供血机构才有资格在其被许可的项目范围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开展采供血业务。除此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组织血源供血。否则就可能构成了非法组织卖血罪。那我国关于非法组织卖血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如何理解网络金融犯罪概念?
      金融犯罪是在我国经济发展之后,才有的犯罪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且存在着虚拟性,犯罪主体找到了一个较为安全的实施犯罪行为的平台。虽然网络金融诈骗行为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很多人依旧不知道如何理解网络金融犯罪概念,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如何理解网络金融犯...


·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信息披露违规罪后会被怎样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


·得了精神病盗窃负刑事责任吗?
      一、得了精神病盗窃负刑事责任吗?如在其病发时偷盗,不予负刑事责任,但是要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赔偿责任。司法机关对于认为被告人存在作案时有精神病可能性的,要委托鉴定机关鉴定。鉴定结果有三种,即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和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报告人,要从轻处罚。...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属于典型的财产类犯罪,但却不属于职务犯罪。因此,无论是在对职务侵占行为定罪还是处罚,都需要考虑犯罪的数额。其中,具体分为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三种,那么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如何区分走私罪和逃税罪
      如何区分走私罪和逃税罪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 逃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2、逃税罪违反的是税收法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