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工程项目并不是建成竣工之后就可以投入使用的,因为一个工程项目规模是很大的,质量不合格的话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导致经济损失,所以竣工之后还要经过严格的工程质量把控检测之后才能使用。那么,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呢?
  一、工程质量把控措施
  1、 对报验分项实行逐级报验制度,由班组报项目部,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时,必须告知工程部相关工程师,共同验收。为提高验收效率,在报监理、工程部验收前,项目部应严格把关,杜绝把监理、工程部作为质检员使用。在监理、工程部验收过程中,对于检查项目有3处及以上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监理、工程部有权停止验收,责令项目部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验。对于三次报验不合格者,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三次以后每验收一次,惩罚1000元。2、 项目部必须设立项目质量负责人,以便监理、工程部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质量负责人,负责整改落实,做好过程控制,杜绝验收时质量问题出现,争取验收一次通过。3、 对于混凝土浇筑实行混凝土浇筑令,由项目部报监理,监理签字后报甲方工程部,工程部同意后,才能进行混凝土浇筑,如无甲方工程部相关工程师未签字而浇筑混凝土的项目部罚款5000元,未经监理和甲方同意,罚款10000元。浇筑前除各项验收必须合格,还有检查安全施工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禁止混凝土施工。4、 监理、工程部对于每次验收检查记录整理归类,每周对各项目部进行评比打分,第一名奖励,最后一名处罚,每次500元。5、 每月对各项目部进行综合评比,包括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三方面,每次奖励和处罚为2000元。6、 每个单项工程施工时,由工程部组织方案审查和验收标准,参加人员为工程部全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施工班组长。会议中,各相关人员对交底内容和验收标准必须签字认可,以楼栋项目部为单位。7、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窝工现象;每个分项施工前,项目部对施工班组全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程部相关工程师进行监督、旁听。8、 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和监理做好旁站,工程部安排主管工程师值班旁站,项目部必须有专人负责。如夜间施工,甲方分管领导轮流值班。9、 对于现场管理人员不足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有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安全员,三人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公司安排两名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巡检、旁站等监理工作。10、 工程部各工程师进行分工,责任明确到人,主管工程师负责所辖楼号的质量、进度、技术和管理工作,负责两栋楼,负,由工程部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对于达不到要求的项目部进行处罚,做得好的项目部进行奖励。11、 工程部工程师每周形成周记,由工程师报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上报。12、 分管工程师负责所负责楼栋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与监理、及相关单位对接及后期水电气配套施工队的对接,负责楼栋的质量验收、方案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后期分包队伍与主体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楼栋付款工程量的确认。您从以上措施中就可以看出来工程质量把控是很严格的,要通过层层检测,每一项检测都是极其严谨而且涉及到许多的相关人员,所以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就应该做好质量保证措施,以免影响后期。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


·一、工伤待遇审核期限是多久?
      一、工伤待遇审核期限是多久?工伤待遇审核期限是十几天到一个月的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


·基本工资的定义是怎样的
      如今,很多劳动者的工资收入都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现象,除了有基本工资外,还要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等。而针对其中的基本工资,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的。接下来,我们带来基本工资的定义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基本工资的定义是怎样的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 我国公司法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司经营中各方的合法权益。公司中大小事务的决策都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设立股东会,股东会可以对公司中的一些重大事项作出决议,那么,股东会解聘经理符合新公司法规定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的履...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是什么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是什么?(一)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1)检查每个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2)注意查对所含分项工程,看有没有缺漏的分项工程没有归纳进来,或是没有进行验收。(3)注意检查分项工程的数据是否完整,每个验收数据的内容是否有缺漏项,以...


·劳动合同违约怎么办
      劳动合同违约指的是劳动者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该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但除违约金外,再额外扣除工资是违法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


·在归还借款时,员工借款写的借条怎么处理需要归还吗?
      在归还借款时,员工借款写的借条怎么处理需要归还吗?不用归还员工的;借款审批单为原始凭证入账单据,是不能归还给员工的。员工在归还备用金给公司后,公司财务可以开具收款收据给借款人,摘要写明为还借款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


·工伤赔偿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工伤赔偿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不需要。 假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法律后果是什么 1、因为没有当事人的签名,在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并申请鉴定; 2、对伪造证据的,可以另案起诉,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
      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 众所周知,在我国,一般上班族领的都是根据合同契约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有些是纯固定工资,有些是底薪加提成。然而,除了工薪阶层之外,对于公司法人也就是老板的公司发放情况,您一定非常感兴趣。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公司法人的工资怎么发? 一、公司法人的工资发放方式...


·拇指根部肌腱断裂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拇指根部肌腱断裂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拇指根部肌腱断裂工伤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