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工程项目并不是建成竣工之后就可以投入使用的,因为一个工程项目规模是很大的,质量不合格的话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导致经济损失,所以竣工之后还要经过严格的工程质量把控检测之后才能使用。那么,工程质量把控措施有什么呢?
  一、工程质量把控措施
  1、 对报验分项实行逐级报验制度,由班组报项目部,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时,必须告知工程部相关工程师,共同验收。为提高验收效率,在报监理、工程部验收前,项目部应严格把关,杜绝把监理、工程部作为质检员使用。在监理、工程部验收过程中,对于检查项目有3处及以上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监理、工程部有权停止验收,责令项目部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验。对于三次报验不合格者,对项目部罚款1000元,三次以后每验收一次,惩罚1000元。2、 项目部必须设立项目质量负责人,以便监理、工程部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项目部质量负责人,负责整改落实,做好过程控制,杜绝验收时质量问题出现,争取验收一次通过。3、 对于混凝土浇筑实行混凝土浇筑令,由项目部报监理,监理签字后报甲方工程部,工程部同意后,才能进行混凝土浇筑,如无甲方工程部相关工程师未签字而浇筑混凝土的项目部罚款5000元,未经监理和甲方同意,罚款10000元。浇筑前除各项验收必须合格,还有检查安全施工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禁止混凝土施工。4、 监理、工程部对于每次验收检查记录整理归类,每周对各项目部进行评比打分,第一名奖励,最后一名处罚,每次500元。5、 每月对各项目部进行综合评比,包括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三方面,每次奖励和处罚为2000元。6、 每个单项工程施工时,由工程部组织方案审查和验收标准,参加人员为工程部全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各施工班组长。会议中,各相关人员对交底内容和验收标准必须签字认可,以楼栋项目部为单位。7、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窝工现象;每个分项施工前,项目部对施工班组全部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程部相关工程师进行监督、旁听。8、 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和监理做好旁站,工程部安排主管工程师值班旁站,项目部必须有专人负责。如夜间施工,甲方分管领导轮流值班。9、 对于现场管理人员不足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有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安全员,三人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公司安排两名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巡检、旁站等监理工作。10、 工程部各工程师进行分工,责任明确到人,主管工程师负责所辖楼号的质量、进度、技术和管理工作,负责两栋楼,负,由工程部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对于达不到要求的项目部进行处罚,做得好的项目部进行奖励。11、 工程部工程师每周形成周记,由工程师报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上报。12、 分管工程师负责所负责楼栋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与监理、及相关单位对接及后期水电气配套施工队的对接,负责楼栋的质量验收、方案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后期分包队伍与主体队伍的协调工作,负责楼栋付款工程量的确认。您从以上措施中就可以看出来工程质量把控是很严格的,要通过层层检测,每一项检测都是极其严谨而且涉及到许多的相关人员,所以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就应该做好质量保证措施,以免影响后期。
  
  
  


·工程质保资料一式几份,包含哪些内容?
      工程质保资料一式几份,包含哪些内容?随着建筑行业的兴起,工程项目中对资料这一模块逐渐重视。一个工程项目中一线施工固然重要,但工程资料起到了更多的起到了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它可以使整个工程更清晰化和条理化。但工程资料中又有不同的模块,很多人对工程质保资料不是很清楚,工程质保资料一式...


·上班时间出现意外属不属于工伤吗?
      上班时间出现意外属不属于工伤吗 一、上班时间出现意外属不属于工伤吗? 上班时间出现意外是属于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


·单位辞退员工哪些不要赔偿
      辞退员工哪些不要赔偿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


·常州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
      常州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具体步骤有哪些? 现在的社会,劳动纠纷愈来愈多,但是很多劳动者却不晓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免受侵害。当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就可以减少不少麻烦。以常州为例,我们整理了有关常州劳动仲裁程序,详细请阅读下文。 常州劳动仲裁程...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职工因事故受伤是否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职工因事故受伤是否为工伤进行定性的行为。工伤认定为我国劳动人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带来了方便,那么工伤认定后有赔偿金吗?赔偿金的发放需要在劳动能力鉴定后才可发放。 工伤赔偿待遇如下: 1、工伤赔偿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不管是一些小型建筑还是一些大型建筑,可以说一个完成的建筑工程的完成是由各种分部工程组成的。所以说,分部工程的工程质量和整个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都是密切相关的,我国有关部门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时候,会分别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下文中我们为...


·临时工工伤工资怎么算
      法律上不存在临时工,属于工伤,可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养伤期间费用称为“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钱、护理费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
      一般在劳动合同当中,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具体的时间,但如果是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则就不会了。通常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的劳动关系才会终止,也就是说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单位辞职,那要是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有哪些? 工程质量一直以来是我国重视的问题,因为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就会造成 巨大的损失,我国出现过建筑物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以及生命安全,我国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原...


·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要注意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加班费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但并不是只要申请了劳动仲裁就一定万事无虞了。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要注意的,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劳动仲裁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避免哪些风险?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


·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很多
      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很多,一般在工作的时间范围内所受到的的人身伤害,其都是属于工伤。但是,如果是人们故意为之而导致受伤等,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即使人们是在工作时间或者是工作的地点受伤。如果是在人们工作的时候,在相应的工作的区域范围内,因为意外而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一般是被认定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