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严厉监督和检验的一项,监督和检验体现在一个工程的每个阶段,来保证每个阶段能够顺利的建造并且质量百分之百合格。而在钢筋工程质量上有着极为严格的标准,来保证后续工程的质量合格。那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钢筋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1、钢筋绑扎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3、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4、钢筋接头宜设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5、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6、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7、钢筋绑扎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规定。二、钢筋工程质量验收有哪些要求?1、钢筋原材料(含钢筋、钢丝、预应力筋、钢铰线、钢板、型钢及焊条、焊剂等)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备齐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2、根据施工图纸检查钢筋的品种、规格、形状、尺寸、位置、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是负筋的位置应正确。3、检查钢筋接头的位置及搭接长度、接头百分率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接头质量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箍筋加密范围、钢筋锚固长度、钢筋搭接长度应正确。4、检查钢筋保护层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5、检查钢筋应绑扎牢固,无松动变形现象。6、钢筋的调直、平直、冷拉、切断、弯曲、焊接等半成品加工质量,应符合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应按工程使用部位和规格、形状分类堆放,并用标识牌,注明钢筋编号、规格、尺寸和使用部位。7、钢筋表面应洁净,不得有颗粒状、片状锈蚀和飞边、翘边、裂纹、损伤及泥浆油漆污,如有均须进行处理。8、剥肋滚轧直螺纹套筒连接接头质量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9、钢筋工程有设计变更项目时,必须先办理设计变更单手续,并坚持自检、互检、专业检验制。级别,规格和数量有着严格的设计要求,同时对于钢筋的施工人员有责,一定的技术要求,总之就是保障钢筋工程质量能够合格,为后续工程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职后企业不发工资多久可告
      辞退后最晚一个月内支付工资,原则上被辞退后应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若逾期不支付的就属于拖欠行为,员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9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


·工伤赔偿的起算时间
      工伤赔偿的起算时间1、在通常情况下,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也随即发生,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也就是事故发生之日,故对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的理解不会产生歧义。但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伤害结果并未马上发生,而是潜伏一段时间后才实际发生,即伤害结果发生之日与事故发生之日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下,“...


·政府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政府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一、政府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政府劳动合同有的内容是: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


·作为被告方庭前应诉准备工作是什么
      作为被告方庭前应诉准备工作是什么? 被告上庭前的工作主要是被告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对起诉状中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进行认真分析,对正确的事实不作明确的表态,由法庭作出考量;对不切实际的诉讼请求,要予以有力的反驳,且要有理、有节、有据的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反驳...


·学生生涯结束后我们需要出入社会找到第一份工作,当年毕业的学生
      学生生涯结束后我们需要出入社会找到第一份工作,当年毕业的学生出去找工作的话,一般我们称作应届生,作为应届生社会经验不足,所以会有很多都不了解不知道的地方,所以找工作会存在一定的问题,不知道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不知道签OFFICE的作用是什么,那具体来说应届生入职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呢? ...


·一、工地摔伤误工费最多多少钱?
      一、工地摔伤误工费最多多少钱? 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 ...


·海丝司法鉴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在各种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通常需要涉及到司法鉴定环节,司法鉴定需要对相关案件的针对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然后提供鉴定意见,出具证明材料。那么关于海丝司法鉴定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呢? 一、鉴定的受理 (一)初审----由鉴定人负责 ——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 ...


·在国外非法打工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双方可能因常年在外打工导致双方关系名存实亡,就有了起诉离婚的想法,异地也有不同距离的差别,近距离的还是可以选择回家离婚,可是当存在跨国的距离时应该怎么办,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在国外非法打工可以起诉离婚吗这个问题。 一、在国外非法打工可以起诉离婚吗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审计超付工程款如何处理
      应积极退回多付的工程款;如果现金已经被其他情况专用,就应该再增加一些工程;上述都不能解决就得做出可行的还款计划,早日偿还。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
      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 一、厂区内意外扭伤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原因导致意外扭伤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


·一、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