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母离婚对孩子的感情的伤害就在于,日后成长过程当中肯定双方没有办法都陪伴在孩子身边了。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的话,那么在日后的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的,除非女人再婚。问题是有人碰到的情况是,离婚后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抚养费依据: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争取孩子的合法权益。因为离婚以后,对方如果没有什么正当理由,绝对不可以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孩子的母亲实质上抚养孩子,孩子的父亲就必须要按时得给孩子支付成长所需要的抚养费。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
      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未婚先孕的孩子从法律上来讲和婚生孩子享受的待遇是同等的,在抚养权问题上也是以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对于未婚先孕的情况根据孩子的年龄又有一些不同,下面成都离婚律师来给您做一个梳理。 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 对于孩子还未...


·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
      按照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要完成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生活,形成同居关系。双方分手后,也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么,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


·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涉外婚姻办理程序有哪些
      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涉外婚姻办理程序有哪些目前,经济全球化进展加快,各国之间也联系越来越紧密,因为工作等原因,我们身边的外国人也是随处可见。不乏有因为长期相处而互生情愫的情侣,进而催生出很多涉外婚姻。那涉外婚姻指的是什么呢?来看下我们的解答吧。 一、涉外婚姻含义 涉外婚姻是指...


·夫妻协议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虽然法律中规定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但对于有离婚打算的当事人来讲,也不是随便进行选择的,毕竟每一种离婚方式都规定了相应的条件,同时在手续上面的要求也不一样。那其中夫妻协议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 (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


·离婚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1、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没有可能在离婚前转移的。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离婚起诉要多少钱
      离婚起诉要多少钱 一、离婚起诉要多少钱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什么是离婚财产保全担保财产?
      什么是离婚财产保全担保财产?财产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价值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申请不当而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提供保证。财产...


·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
      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婚姻法》及其解释的要求处理。实践中因被告拒不到庭,对...


·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该如何办理?
      离婚时一种解除夫妻双方关系的法律行为,解除的效果是指在离婚后双方的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所以在离婚时,需要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在我国,离婚有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方式,不同的方式的办理流程是不一样的,具体该如何办理呢? 一、协议离婚的办理 (一)...


·家庭析产协议与遗嘱哪个有效?
      家庭析产协议与遗嘱哪个有效?家庭析产协议与遗嘱一般情况下两个都是有效力的,但是如果存在冲突的情况,这下是以前者为准的。订立分家析产协议的目的,是父母基于公平、合理原则,将家庭财产公平分割给各子女,促进新的家庭诞生、延续。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之行为,本身体现了家庭成员从亲情的角度,平等...


·在哪些情况下会判夫妻离婚
      判夫妻离婚一般是由法院做出的,而此时首先要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那么才有可能出现判决夫妻离婚的情况。不过也不是说在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就一定能判离婚,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会判夫妻离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会判夫妻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