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剥夺抚养权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中国剥夺抚养权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二、父母不合格可剥夺监护权
  
  
  人们总是认为,父母是世界上最疼爱孩子的人,所以,对于父母虐待孩子尤其不能理解。父母虽然作为孩子的天然监护人,有着对孩子的监护权,可是,这不表明父母就能成为称职、合格的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甚至侵犯孩子的权益,就应该剥夺其监护权,否则,让不具监护资格的父母对孩子继续进行监护,就是纵容对孩子的持续伤害。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虐待罪。因此,孩子的父母如果经常地、一贯地实施殴打行为,对孩子的身体或者精神心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就面临受到刑事处罚的可能。
  
  如果只是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偶尔有打骂、体罚行为,这种行为虽是错误的,应当批评教育,但只要不是有意摧残和折磨被害人的肉体精神,一般不以虐待罪论处。
  
  三、谁可以申请撤销不合格父母的监护权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以上个人或机构均可申请撤销监护权。
  
  四、剥夺父母监护权后由谁抚养孩子?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将未成年人带离实施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同时,《意见》还明确,虐待未成年人6个月以上,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可永久剥夺监护资格。
  
  以上就是关于中国剥夺抚养权适用于什么情况的具体的解释及说明。其实不管是什么情况,我们最终要考虑的是在剥夺那些不合格的父母之后,孩子们的抚养问题。大多数时候是送到亲属家进行抚养,但有的时候亲属不愿意抚养的就只能送到保护机构去了。但是这样是很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在这一方面我们或许做的还不够多。
  
  
  
  
  


·分居离婚孩子怎么判
      分居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二、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 两周岁以下的子...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要是夫妻离婚的话,未成年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另一方也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么此时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 一、子女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处理婚外情外遇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中,随着人们生活中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精神生活的追求更为重视了。与前几年相比,如今我国离婚率在逐渐升高,社会中传出婚外情的事件更是屡见不鲜,这造成了很多离婚案件。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婚外情这类事情呢?本文主要论述处理婚外情外遇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处理婚外情外遇相...


·离婚时已有孩子的
      离婚时已有孩子的,还要涉及到抚养费的问题,具体到抚养费的期限、金额等内容。然而在我国可以货款付抚养费吗?答案当然是不可以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需要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条件可以一次性付清;没有收入来源的,可以拿财物相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协议离婚后如何起诉抚养权
      协议离婚后如何起诉抚养权?1、向法院提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


·法律规定诉讼离婚要请律师吗?
      我们发现现在很多人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都会选择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在离婚官司中,聘请律师的人更多了,自然由律师提供帮助,争取更多利益的机会才会比较大。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诉讼离婚要请律师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


·夫妻结婚的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结婚的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


·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什么? 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


·父母离婚抚养孩子到多少岁
      父母离婚抚养孩子到多少岁父母在离婚之后,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也是不能忽视的,若不同时做出处理的话,那肯定是无法解除婚姻关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也不是说要抚养子女一辈子。究竟法律中规定父母离婚抚养孩子到多少岁就可以了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父母离婚抚养孩子...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还能变更吗
      法院判决后子女的抚养权还能变更吗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


·申请孩子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离婚双方在进行财产分割的同时,往往还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的问题。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所以一个孩子判给一方之后,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应当按时支付,如果不支付的,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申请。那么,申请孩子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详情参考下文。 一、抚养费强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