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区内的阳光房防高空坠物罩棚属不属于违章搭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小区内的阳光房防高空坠物罩棚属不属于违章搭建?现在的小区基本上都是高楼,而高楼总是会有一些没有公德心的高层住户直接将垃圾果皮扔下来,低层住户为了防止自己或者财物被砸到,都会搭建阳光房,觉得既不挡阳光又能防高空坠物。但是,小区内业主搭建的阳光房防高空坠物罩棚属不属于违章搭建呢?
  一、阳光房防高空坠物罩棚属不属于违章搭建?
  根据相关规定,阳光房防高空坠物罩棚属于违章搭建。所谓违法搭建是指未经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与认可,在规划审定的图纸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自行搭建的地下室、车库、阳光屋、游泳池、加层及自建的有顶走廊。这些自行搭建的房屋、阳光棚等在小区里犹如一块块扎眼的补丁,除了影响小区外观,破坏邻里间的和谐之外,更为严重的是违法搭建人对法律的践踏。
  二、违法搭建阳光房防高空坠物罩棚的处罚
  若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若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申请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对正在实施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可以暂扣施工工具、材料;拒不改正的,可以组织代为改正,代为改正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这里的处罚分为两种:一种是行政处罚:罚款;另一种是行政强制:强制拆除、限制房地产转移和抵押登记。综上所述,无论业主有什么理由,搭建阳光房防高空坠物罩棚都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因为私自搭建这些罩棚只能维护个人的权益,却影响了整个小区的利益,还影响小区整体美观以及其他住户的权益,而且这些罩棚不仅要被拆除,业主还会被罚款。
  
  
  


·常见的家庭房产纠纷案例都有哪些?
      对于置业者来说签下房屋买卖协议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如果在房屋购买前后不注意细节处理的话很容易在日后自身房产纠纷事端。房产纠纷案件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为了避免这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有必要通过其案例吸取教训、积累经验。那么常见的家庭房产纠纷案例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列举几种,...


·还清就可以了。房子有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卖的
      还清就可以了。房子有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卖的,但是出卖前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房产证。 二手市场交易都是以房产证为主的,只有有了房产证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如果没有房产证就说明你没有产权,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相应也就不能进行房屋买卖了。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本质上仍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进行上市交...


·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特别是房产分割,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很多家庭的房产是结婚之前就买好的,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房产分割也进行了详细说明。那么,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1...


·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房屋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1、兼顾各方的利益,互谅互让、互助团结。 相邻各方对土地、山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争议,或因环境污染发生争议以后,必须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人...


·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


·房东起诉房客流程是什么?
      房东起诉房客流程是什么?房东起诉房客流程包括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开庭审理、判决,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判决以及再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当事人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


·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一、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果是再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如果是再婚后购房,不管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人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的分割...


·2023厂房搬迁赔偿标准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的赔偿标准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厂房搬迁补偿费用一般包含以下四个方面: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3、拆迁补偿费用;4、基于搬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依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


·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平分的三大情形
      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子平分的三大情形 (一)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的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二)双方婚后买房,房产证上不管写了谁的名字,都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三)双方父母在婚前,共同出资给自己的孩子买的房,小两口结婚后,房子视为共同共有,离婚...


·看具体情况。二手房一房二卖如何处理要分三种情形:
      看具体情况。二手房一房二卖如何处理要分三种情形: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卖房者应对前一个房屋...


·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退房吗
      房,那么此时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而要求开发商退房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能否因房屋质量问题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城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