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国家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国家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2)恢复原状: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3)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二、国家赔偿免责情形免责情形是指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国家不承担当事人所请求的损害赔偿责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使职权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着相关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个人行为,国家当然没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包括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因为损害的发生是由受害人自己的行为引起的,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损害的发生是由行使职权的行为与受害人的行为共同造成的,则依据过失相抵原则视双方在损害发生过程中过错程序分担责任。(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不应国家赔偿的国家不负责赔偿。应该指出的是,根据立法精神和解释,下列行为仍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①立法行为及抽象行政行为;②军事行为;③公有公共设施因设置欠缺或管理不善;④国有民航、铁路、医院在业务中造成的损害,也未纳入国家赔偿的调整范围,在我国主要由保险赔偿;⑤正当防卫;⑥紧急避险;⑦不可抗力;⑧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 审判中的错判,但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及执行措施应予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两种。由于引起司法赔偿的损害事实本身发生在诉讼中,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有关机关申请赔偿,毋庸提起诉讼,国家赔偿中只有行政赔偿可以由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受害人在提起国家赔偿诉讼之前往往要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在得不到解决时方可提起诉讼。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致双方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与结婚一样,离婚也必须...


·涉外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今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比较多,然而婚后可能会因为双方思想、文化等差异太大,而导致夫妻离婚。那么在我国,涉外离婚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一、涉外协议离婚流程1、出示证件。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


·委托抚养费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好多民事之间的关系,都可以通过一份协议书来进行解决。比如说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夫妻关系破裂离婚,但是对孩子的抚养还必须进行下去,在这个问题当中就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下面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委托抚养费协议书应该...


·一岁双胞胎抚养权怎么规定
      只要牵扯到了抚养权的的问题,一般夫妻双方都已经离婚了,对于抚养权的相关问题,国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夫妻双方私下调解,另一种是诉讼上法院庭解,如果夫妻双方有一岁的双胞胎,那么离婚后一岁双胞胎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


·离婚后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吗
      婚姻关系,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难以维系。在生活当中,针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离婚以后,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将是令双方产生矛盾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实孩子的抚养权不管判给谁,对另一方来说都是有探视权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离婚后有探视孩子...


·夫妻婚礼关系破裂通过诉诸法律的形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夫妻婚礼关系破裂通过诉诸法律的形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认识误区:认为只有女方提起的诉讼离婚,法院受理判定离婚的情况居多;如果是男方提出的,多数法院都不会判离婚,而且判决也不利于男方,那么,这种观点正确吗?离婚诉讼申请男方提出后哪些情况可以判定离婚? 《婚姻法》(修...


·离婚以后如何争取抚养权
      离婚以后如何争取抚养权?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女儿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2、...


·夫妻离婚双方没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双方没财产怎么分配?没有财产就不需要进行分配,对于没有财产的离婚纠纷中,和其他离婚纠纷一样,只是对财产这块不需要进行分割。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


·婚后夫妻约定个人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
      婚后夫妻约定个人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效。婚内财产归属约定是指夫妻之间在婚内通过协商,就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对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


·2023结婚登记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结婚登记都需要带什么材料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


·买的保险离婚怎么处理随着社会的发展
      买的保险离婚怎么处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的丰富,商业保险在保障的基础上更多的承载了投资的功能,表现在储蓄型、分红型保险。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的,主要包括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