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延期交房诉讼时效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购买期房最害怕出现的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延期交房最后很有可能直接导致无法交房,开发商卷钱跑路。而此时对于购房者来讲,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则就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那么延期交房诉讼时效怎么确定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关于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有两种意见:
  其一,买受人主张出卖人交付房屋的请求权应在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经过诉讼时效期间丧失胜诉权。
  其二,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间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不能一律简单地认定为已超过诉讼时效,而应区分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期限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分别进行处理。
   关于买受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才请求出卖人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也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出卖人所承当的主给付义务为转移房屋的占有,更为重要的是转移房屋所有权。如果出卖人仅向买受人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系没有履行转移房屋所有权这个最重要的主给付义务,已经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应该起算。因此买受人未在出卖人违约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丧失胜诉权。
  第二种意见,房屋已经交付的,买受人在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为 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其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 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出卖人已经将房屋交付于买受人,买受人亦已实现 对房屋的占有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性质,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很多开发商往往会承诺绝对按时交房,可是真到该收房的时候,就不能如购房者所愿了。在开发商逾期交房,催促之后也是迟迟不交房的时候能否要求开发商给办理退房手续,退房的话能否要回定金和首付,如果开发商不给办理退房又不交房,能不能起诉至法院,有没有一个时效的限制。
  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延期交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约定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交警赶赴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
      交警赶赴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然后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对肇事者约束至酒醒,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按照事故现...


·交通事故赔偿所需的资料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所需的资料包括什么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


·车祸畏罪潜逃会被怎么判刑?
      一、车祸畏罪潜逃会被怎么判刑? 这属于交通肇事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一、驾驶摩托车醉驾应该如何惩罚?
      一、驾驶摩托车醉驾应该如何惩罚?酒后无证驾驶处罚: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拘留等(需依照具体情况处罚)。1 、酒驾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


·公司债券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交易规则是怎样的?债券,有不同的分类,不同的分类,收益不同,交易规则也不同。市场有一定的规律,加入市场,那么就要遵循规律。有些既定规则,我们是改变不了的,这种情况下,对其进行充分的了解,才是对我们最有利的,最重要的决定。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公司债券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公...


·在交通事故责任中,双方当事人可能都是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此
      在交通事故责任中,双方当事人可能都是承担同等责任,也就是说此时事故责任一家一半。我国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划分,那么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责任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方面的问题吧。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同等责任 同等责任是指造...


·交通事故出院后索赔需要哪些手续?
      交通事故出院后索赔需要哪些手续? 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案情并提供法律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受到损害,此时伤者为了了恢复健康,可能需要购买补品费等等,日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人员也是要对这部分费用做出赔偿的,我们称之为交通事故营养费。那么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该如何计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如何计算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


·由于商品房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
      由于商品房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因此,国家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而现实中,一般现房不会存在一个交房问题,往往只有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才需要进行交房。那通常购买期房的时候买房一般什么时候交房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预售商品房要...


·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哪些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简称为《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


·一、交通事故颅骨修补术后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一、交通事故颅骨修补术后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