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动迁房是看户口还是结婚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动迁房是看户口还是结婚证,需要依据动迁协议和被拆迁房屋具体情况来确定:其一、如果该动迁协议是约定看户口,则看户口;其二、如果该动迁协议约定的是看结婚证,则看结婚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子在中国人眼里基本上算是家的象征,但由于房价的走高,致使很
      房子在中国人眼里基本上算是家的象征,但由于房价的走高,致使很多人奋斗一生也许也只买得起一套二手房。这也正说明了它的重要性,因此很多人对交易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很感兴趣,也就是说二手房交易的具体过程是什么这个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全面了解一下。 一、交易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 四川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指的是《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是具体内容。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有哪些 其一,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其二,无法上市流通。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进行房产转让、处分和继承等权利。 其三,房产无法过户。由于小产权房产本身就不具备相应...


·房屋质量问题维权方式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维权方式是什么? 1、分清责任主体。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那就是售房者、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售房者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也承担质量保证责任。2、慎重要求退房。无论是在竣工验收...


·商品房一房二卖应该怎么办
      商品房一房二卖应该怎么办购房者在买房时,之所以会出现一房二卖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房屋买卖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购房者自己不谨慎、不及时办理相应的登记。那在实践中,对于商品房一房二卖的情况购房者应该怎么办呢?简而言之,该怎么处理商品房一房二卖呢?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一、房屋漏水要怎么申请赔偿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


·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购房并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
      从严格意义上讲,首次购房并不等于首套房。首次购房标准相对首套房更为严格,要求此前既没买过房也没贷过款,在实际操作中,个别银行出现对首次和首套不做具体审查的情况。首次购房的优惠大于首套房,那么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接下来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 一、首次购房的优惠政策和所需条件...


·甘肃省木材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是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文书,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规范,对于双方发生纠纷时有着关键的作用。甘肃省木材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呢?必须具备哪些要素?下面法律我们提供一篇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供您参考。 甘肃省木材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房产拍卖的注意什么事项 1、注意选择房地产拍卖机构 了解该房产的拍卖机构是否具有拍卖的专业资质,以及能否保证产权顺利过户。在“服务可以创造价值”的今天,房地产机构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人,其专业资质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2、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要确认所竞买的房...


·房屋转租合同纠纷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问题一直是出门在外务工且暂时还没买房子的朋友遇到的一个问题,从租房者的角度讲通常希望能多占到一些便宜,而从房东的角度讲则希望为租赁者提供越少的物质资源越好。很多时候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一些意见的分歧,从而使得租赁过程洽谈不愉快,甚至产生一定的纠纷。今天我们来讲讲房屋转租合...


·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司法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
      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司法解释主要从实体上规定了解除商品房买卖的事由,对其解除程序则应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该项紧接着规定,“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