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骗取票据承兑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法中骗取票据承兑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一、刑法中骗取票据承兑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 保函等的;
  
  (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涉嫌骗取票据承兑罪的嫌疑人有哪些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骗取贷款或骗取票据承兑的行为,都严重侵犯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在立案标准的问题上,除了看给金融机构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外,也要看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比如没有达到100万,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属于行拘还是刑事拘留醉驾属于犯罪性质的行为
      醉驾属于行拘还是刑事拘留醉驾属于犯罪性质的行为,则构成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司法鉴定上,故意伤害和工伤所致的意外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在故意伤害的司法鉴定当中,如果是属于二级的话,那么是属于轻伤。不过既然已经涉嫌故意伤害,即使受害者是属于二级伤,但是行为人也必须要为此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


·妨害作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妨害作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应该享有能够顺利及时依法作证的环境和条件,也即证人作证享有不受外界非法干扰的权利,享受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和依法自由作证的权利。妨害作证罪是举动犯...


·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
      一、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拘留15天档案有犯罪记录吗
      不算,因盗窃被行政拘留的,只是一个治安处罚,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因此,不属于犯罪,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一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怎么量刑的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


·刑诉法第四十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主要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被告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家属代理案件,为自己辩护。我国刑诉法的内容很多,从第三十一条到四十一条对辩护代理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刑诉法第四十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根据有关法律资料和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第四...


·从犯怎么判刑处罚 从犯的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之所以要对共同犯罪人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还是因为要做到罪刑相适应,毕竟此时不是所有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因此要是一视同仁的给予相同的处罚,肯定会出现不公平的情况。那作为其中的从犯怎么判刑处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从犯的量刑情节包括哪...


·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在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如果发现并没有达到规定的追诉标准,那也是无法认定构成此罪的。而法律中对不同罪名的追诉标准有不一样的规定,其中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诽谤侮辱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不构成,辱骂他人可以构成侮辱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