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十级能赔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将依法享受下面的待遇,一般包括:1、工伤医疗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用。3、外出就医交通、食宿费用。4、康复治疗费用。5、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此外,十级伤残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工伤基金承担。本人工资标准是以12个月的本人社保平均交费基数为准。如果工伤职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享受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承担。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两个标准全国各地并不一样,是以各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确定。《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要定期进行核算,控制企业资产负债水平。财务部门定期会制作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这个是企业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简要说明了企业当前的资金情况。那么,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下面...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员工可以是来自五湖四海的,如果说员工真的和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关系纠纷的话,在和用人单位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通过法院来进行处理的话,这其中就关系到一个管辖地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确...


·未签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
      未签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有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 ? 二、二级工伤鉴定标准 ? ...


·辞退离职协议没有补偿金怎么办?
      辞退离职协议没有补偿金怎么办?如公司未支付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保以及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员工可以上诉情况为理由,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一、醉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赔偿吗?
      一、醉驾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赔偿吗? 醉驾涉嫌构成犯罪,会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此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1...


·劳动局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资料
      劳动局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资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约定工资报酬不明确该怎么办
      劳动者付出劳动,理应获得相对应的劳动报酬。且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不过,如果约定工资报酬不明确该怎么办呢?或者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那么劳动者应怎么向单位主张劳动报酬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二、劳动合同的效力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劳动保障中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是对劳动者利益的保障,其中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具体福利待遇。那么这些待遇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保障中的福利待遇包括哪些 基本月薪 —— 是对员工基本价值、工作表现及贡献的认同。 综...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有诉讼时效吗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有诉讼时效吗?不支付加班工资是有诉讼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一般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