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方式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2、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与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男方经过法院调解教育仍不悔改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男方殴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伤残,而男方遗弃女方等情况;(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要有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调动分居,这样法院才会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离婚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一般是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对离婚的事宜协商不好的话,那么就可以走诉讼的程序,让法院来进行判决,只要确认双方确实没有在一起的必要性,那么就可以判决离婚,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的。
  
  
  


·重婚第二个有没有保障吗?
      重婚第二个有没有保障吗? 一、重婚第二个有没有保障吗? 是没有任何保障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


·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词如何书写离婚案件开庭时
      离婚官司原告陈述词如何书写离婚案件开庭时,陈述词没有一个规定的格式,也没有范文一说,主要是实事求是,根据具体个人情况如实陈述即可,但是要注意以下事项:1、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在陈述或答辩时,抓住根本要点,比如分局事实,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不...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的财产被卖应该怎么办?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离婚协议怎么签?
      在了解离婚协议怎么签的问题时,可以从离婚协议应该包含的内容进行分析,同时也可以看看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接下来,我们搜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离婚协议书具体该怎么签才好。 一、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确的离婚表示; 当事人选择离婚有比较复杂...


·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行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的问题,我不是相关法规对于离婚问题有详细的规定,就是为了能够保障离婚的时候能完成办理,很多时候离婚都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调节解决,只需要律师来帮助解决,那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行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行吗? ...


·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合理吗?
       一、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合理吗? 祖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区别对待是不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其本身没有过错。 二、基...


·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处理无效婚姻?
      在处理婚姻案件中,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无效婚姻。它是指出于某些原因,使得已经成为事实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在如今社会,无效婚姻的情况也是非常普遍的。那么,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处理无效婚姻?这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不同类型所需的证据 (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未婚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未成年人是较为常见的一类弱势群体,因此国家机关制定了些法律使得其权益得到保护。由于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亦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而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抚养的义务,你是否知道未婚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一、法律对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打假人散装食品无标签店家价格欺诈需要赔偿吗
      打假人散装食品无标签店家需要赔偿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一、没有结婚证算是重婚罪吗?
      一、没有结婚证算是重婚罪吗? 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


·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费用
      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费用 一、女方起诉离婚要多少费用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