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追收账款有哪些方法?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追收账款有哪些方法?
  
  一、企业追收账款的方法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实际发生多少笔交易,仅凭签收凭证或者结合买卖合同,可进一步证明实际交易的应付货款数额。如果没有签收凭证,但有对账单的,也可以证明应付货款数额。
  
  3、如果债权方的公司司已经向客户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且客户公司已经签收或者已经认证抵扣,那么债权方的公司可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补强证据,以增加案件胜诉的把握。
  
  4、货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客户公司一旦就诉讼时效提出异议,那么贵司将丧失胜诉权。因此,债权方首先要确认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债权方与客户公司之间约定过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货到付款,那么诉讼时效从签收货物之日起算。如果有约定,那么诉讼时效则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二、企业应怎样进行账款追收
  
  若是企业发现有应收账款但得不到及时回收,企业一方面应当积极催讨款项,另一方面,应注意证据收集工作,以防对方拒绝支付时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1、积极催讨:在催款函内简单确认整个交易,并以正式的挂号信函的形式发出。如有必要,可对信件内容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
  
  2、证据收集:在催讨过程中,注意证据的收集工作,充分运用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录音、会谈录音等方式收集对己方有利于之证据。
  
  3、初步的催讨工作可由企业自行进行,在对方没有明确的付款意向或者进一步拖欠款项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专业催收公司介入。若非情况紧急,可暂时不必采取法律手段,由第三方出面斡旋要求对方付款即可。当然,采取的手段必须合法。
  
  4、律师在接案后,一方面要仔细听取客人的陈述,另一方面,必须仔细阅读已有证据,并积极收集其他证据。并对对方公司的资产状况,业务状况、对方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以获取进一步信息。在获取如上信息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追讨策略。
  
  三、应收账款催收注意事项
  
  1、如果客户一见面就开始讨好你,或请你稍等一下,他马上去某处取钱还你(对方说去某处取钱,这个钱十有八、九是取不回来的,并且对方还会有“最充分”的理由,满嘴的“对不住”),这时,一定要揭穿对方的“把戏”,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采取实质性的措施,迫其还款。
  
  2、如果运气好,在一个付款情况不好的客户处出乎意料地收到很多货款时,就要及早离开,以免他觉得心疼,并告诉他××产品现在正是进货的好机会,再过 10 天就要涨价若干元,请速做决定以免失去机会等等,还要告诉他与自己联系的时间和方法,再度谢谢他之后,马上就走。
  
  3、如果经过多次催讨,对方还是拖拖拉拉不肯还款,一定要表现出相当的缠劲功夫,或者在侦知对方手头有现金时,或对方账户上刚好进一笔款项时,就即刻赶去,逮个正着。
  
  


·写借条要有证人才能有效吗?
      写借条要有证人才能有效吗?写借条不一定需要证人的,借条是否需要证人由借款事实的当事人自由决定,不是必须提供证人的,没有见证人也不影响借条的效力的。一般情况下借条不需要证人,只要是真实的借条,就有法律效力。当然,如果有证人,更有证据证明借款事实。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


·债务转让管辖权问题怎么解决?
      债务转让管辖权问题怎么解决?日常生活中有关于债权债务的关系存在很多,并且一般来说债权债务本身是可以转让的,尤其是关于债务转让的问题,其限制比较多,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一旦债务转让了就会发生管辖权的问题,那么关于债务转让管辖权问题怎样解决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为您做详细的介...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报警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报警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所以,通过报警是无法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的。二、法院诉讼来解...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


·公司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
      公司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一个人去世后,其财产将由其继承人如妻子、子女、父母等继承。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这样一种人——公司股东,他们的财产除了个人所有的不动产、银行存款、汽车等财产外,还存在公司的股权,那么,公司股东的股权如何继承呢?这就需要了解一下公司债权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下...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对外负有债务,法院往往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那你知道法院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吗?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请看我们下文讲解。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民间借贷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最好签订书面合同 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


·债务关系中的代位权如何行使?
      债务关系中的代位权如何行使?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现代社会中,为了企业资产和利益,中小企业融资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为了规范融资的事情,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便管理企业以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呢?感兴趣的请往下看。 中小企业融资...


·夫妻共同债务申请再审规定
      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债权债务转让是生活中很常见的,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而债务转让则需要债权人同意,因此债权是可以转让的,需要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且需要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债务人。那么要是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我们就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