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
  
  交通事故全责方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商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现在交通事故频发,一部分是因为现在车辆的使用率越来越高,另外一部分人们对于交通法的不重视也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频发的因素。发生了事故若是损失较小,可以留下完成的证明,然后双方私下说处理。如果损失较大,就需要及时联系交警,并且通知保险公司,可以承担一部分的损失。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势必要对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做出合理的划分,这是由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所进行的。当然了,如果认为责任划分有问题,或者关于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
  
  


·男方没有能力交抚养费该怎么办
      男方没有能力交抚养费该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度子女抚育费。(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机动车在道路上不幸发生交通事故的,此时造成损害的情况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依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吧。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如果想退房退款,必须与对方协商。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买房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定金一定不能退还的。但是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定金返还。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


·延期交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进行购房磋商的时候,会就交房的具体时间做出一个约定,而要是开发商迟于这个时间交房的话,则就会构成延期交房,此时需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那么延期交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此类问题购房人须注意购房合同中针对延期交房违约赔偿是否具有的明确条款,其次购房人...


·立案时必须提交证据吗
      不一定,根据法无规定则自由的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立案需要拿证据,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多久
      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关心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认为越早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那么就可以较快的处理事故。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多久 公...


·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如何处罚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醉酒骑摩托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合并处罚。《道路交通安全...


·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如何认定
      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如何认定现实生活中,追尾也是导致交通事故多发的因素之一,而这种情况下往往都是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导致的。既然事故已经发生,那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自然也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那此时机动车追尾的责任要如何认定呢?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机动车追尾的责任...


·交通事故中多方责任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交通更为便利选择购买私家车。所以现在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那么在交通事故中怎么界定责任方,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赔偿,交通事故中多方责任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又怎么算?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解释一下。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


·犯交通肇事罪的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荆州交通事故官司流程
      荆州交通事故官司流程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