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民怎么举报企业逃税行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民怎么举报企业逃税行为?
  
  一、公民怎么举报企业逃税行为?
  
  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
  
  二、偷税漏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三、偷税漏税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
  
  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逃税就是属于没有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纳税,对于公民知道该企业进行逃税,那么就可以依法的进行举报,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才可以实施此行为,再者选择对于自己合适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作为一个公司法人代表不仅仅要有专业的行为能力,同时还需要满足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从公司的发展为前景,同时还需要法人代表需要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与处理问题的行为能力,下面我们就为您着重讲解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


·遇到网络诈骗公司报警有用吗
      遇到网络诈骗公司报警有用吗?随着科学技术的极速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广泛了,同时也会给不法分子带来更多的机会去犯罪,尤其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网络诈骗的问题日益突出。这大多归于互联网自身具有的独特的性质,政府管理起来比较麻烦。这时候就会有人问网络诈骗公司报警有用吗?接下来请...


·公司注销股东协议范本如何书写?
      公司注销股东协议范本如何书写? 一、公司注销股东协议范本如何书写? 会议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__...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公司股权变更瞬息万变,股权转让早已是股东行使股权最普遍的方式。在行使股权转让时如何才能正确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您最常遇见的问题就是公司法人股权转让交税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就和您一起详细的聊聊股权转让的详细流程。 一、公...


·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
      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怎样才算是侵犯公司名誉权 一、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同签订有区别吗?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合同签订有区别吗?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


·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材料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材料是什么 现在的社会经济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合伙企业的发展情况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合伙企业法人的变更要经过许多程序,办理过程中也要用到许多材料,那么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材料都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伙企...


·合伙开公司要注意事项有几种
      合伙开公司要注意事项有几种 一、合伙开公司要注意事项有几种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


·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
      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 一、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吗? 股东会人员有出席与列席之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相对于公司董事会而言的,并不能理解...


·隐名股东所享有的权利都有哪些
      隐名股东所享有的权利都有哪些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名股东的股权如何确认通过协商或是诉讼对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


·公司法违法责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违法责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成立了起来,然后在公司成立后,各股东、董事、监理等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不断触碰法律,扰乱了社会的良好经济秩序,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有效发展,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必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法违法责任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今天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