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在哪服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在哪服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要关在看守所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地方,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二、拘役与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拘役的以上特征,决定了它与其他短期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治安)行政拘留、民事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主体、法律依据等方面均有所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以防止其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民事拘留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司法性质,又称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所适用的其中一种行政处罚方法。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的7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民事拘留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6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之一的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行政拘留的对象是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人民法院判决;民事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直接适用。4.法律依据不同。拘役的依据是《刑法》;刑事拘留的依据是《刑事诉讼法》;民事拘留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而行政拘留的依据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拘役的具体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并依法作出合法的判决处理。
  
  
  


·遗失物能否盗窃,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人们会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导致自己的东西遗忘在某个地方。这时候这个物件就成为了遗失物。往往人们看见有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时都会容易产生贪恋占为己有,那么问题来了,遗失物能否盗窃,也许您对遗失物的法律认识不多,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您可以作为参考。 一、遗失物能否盗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通常上,刑事案件的发生都会伴随对受害人财产的破坏,给受害人带来财产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法院在进行刑事案件审理中,将附带的民事诉讼一并处理。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又包括哪些?下面我们根据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学习了解。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


·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一、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招摇撞骗和诈骗不是择一重罪处罚,法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 ①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29条第1款)。 ②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


·刑法中符合告诉才处理的罪名有哪些
      刑法中符合告诉才处理的罪名有哪些?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


·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有哪些不同之处
      实践中,很多人直接认为终身监禁就是无期徒刑,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他们不能完全划等号,而在我国也没有终身监禁的说法。那到底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有哪些不同之处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一、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有哪些不同之处1、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


·诈骗罪10万以上量刑几年
      诈骗数额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最少要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法院关于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


·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判刑多久
      构成故意伤害罪会判刑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还判刑吗?
      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还判刑吗? 一、新刑法轻伤和解撤案还判刑吗? 造成轻伤后,如果能够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求得对方的谅解,不让对方或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不判刑。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展开侦查,落实证据后,公安机关会移交给检察院。当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全的,达不到公诉的条件时,检察院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那么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


·犯罪分子被减刑后缓刑不?
      一、犯罪分子被减刑后缓刑不?犯罪分子被减刑后,是可以缓刑的,但需要符合缓刑的相关条件。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属于减刑的适用范围,但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军人的各方面的要求和普通公民是不一样的,因为作为我国正规的军队,身上担负的职责和使命都是非常神圣的。如果身为部队的军人犯罪的话,军人的罪行和日常生活当中普通公民的罪行是有所区别的,我国关于军人的罪行当中,其中就包括玩忽军事职守罪。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