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个人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股东个人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吗?
  
  一、股东个人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吗?
  
  股东个人债务一般不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对股东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般是不需要的,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大部分情形下,股东个人债务由股东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公司债务也不需要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若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不能拿出实际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财产是独立于公司财产的,那么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
      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偿还吗”的问题,其实从两方面来了解,一是应该由谁来偿还,另一个就是具体该怎么偿还。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共同债务谁来偿还 由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这一特定性,决定了在债的民事法律关系...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一、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一、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零售商供
      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一、供应商罚款单怎么写?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或称为"厂商",即供应商品的个人或法人。供应商可以是农民、生产基地、制造商、代理商、批发...


·无赖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
      无赖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无赖公司欠钱不还的应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起诉之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是: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为啥借钱要写两个借条?
      为啥借钱要写两个借条?法律上并未规定借钱写两个借条,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出具一份借条,由借款方保存也是可以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哪些新要求?
      我们了解了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什么了,但是公司发行债券肯定是有监管机制的,那么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哪些新要求?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债券集资监管的要求主要是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监管都有...


·一、涉及财产债务的法院离婚判决原则是什么?
      一、涉及财产债务的法院离婚判决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财产权利平等是男女平等的一项重要内容。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离婚时享有平等...


·夫妻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夫妻债务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认定的?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东欠债怎么办?
      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东欠债怎么办?股东欠债的,需要偿还处理,特别是个人破产等情况的还需要对股权进行转让并偿还债务。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


·债权凭证是什么?
      债权凭证是什么? ?一、债权凭证是什么 所谓的“债权凭证” 制度是指在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采取措施,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债权存在并明确未执行的债权数额,待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后,债权人可依该凭证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