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播淫秽物品罪能怎么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传播淫秽物品罪能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十四条的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秽物品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二、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情形有哪些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数量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二)数量分别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三)造成严重后果的。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按照规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没有达到这个程度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一般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以拘留或者罚款。传播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传播淫秽物品;传播夹杂淫秽、色情内容而具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不属于传播淫秽物品。朋友之间或者情侣之间的定向传递淫秽物品行为,没有向社会大众散布和使不特定人群感知的,不属于本罪的传播行为。
  
  
  


·一审无罪羁押期间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审无罪羁押期间赔偿标准是多少?1、《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2、一审期间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


·如何确定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
      如何确定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 一、如何确定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会被确定为构成了非法出租枪支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制,其中对公务用枪采取配备制度,对民...


·偷税漏税多少钱判刑的规定
      《刑法》规定,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10%以上不满30%且偷税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过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并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缴税额30%以上且超过10万元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


·纯正不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
      纯正不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


·涉嫌传销批捕以后会判刑吗
      一、涉嫌传销批捕以后会判刑吗?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


·虐待罪既遂标准有哪些?
      虐待罪既遂标准有哪些? 一、虐待罪既遂标准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法律的规定,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可以说“情节恶劣”,是本罪...


·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刑事处罚有哪些?
      人民的健康安全是国家需要保障的最低要求,所以国家未来守好这一底线,制订了严格的针对此类犯罪的罪行,以防止并威慑相关拟犯罪的人员。那么,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刑事处罚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是什么? 非法制造...


·在我国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是什么意思?
      其实《刑法》一直就是惩治犯罪的有力武器,不仅能够对犯罪分子起到巨大的威慑作用,其中规定的层次不同的刑期和刑法更是有利于社会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的。虽然说还缓刑在惩治犯罪的时候也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制裁手段,可有少部分人实际并不清楚在我国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是什么意思?一、在我国有期徒刑...


·从拘留到批捕时间是多久?
      一、从拘留到批捕时间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最长不超过37天。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由公安机关实施的,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一、湖州醉驾不判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湖州醉驾不判刑的情形有哪些?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


·执行死刑过程是什么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