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假释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对过失犯罪除外。二、假释考验期限一般是多久?假释的考验期与犯罪分子没有执行完毕的剩下的刑期相同。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将原来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对新罪所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重新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如果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但还没有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送到原来执行的监狱收监。如果没有发生上述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由公安机关向犯罪分子和当地群众、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公开宣告假释期满。三、假释考验期内要遵循哪些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话肯定不是累犯,至于考验期满以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也不能一概而论。不过法律上对累犯的认定标准规定的也很明确,犯罪嫌疑人可以对照自己的情况看是否为累犯,如果是累犯的话,是要从重处罚的。
  
  
  


·网络金融诈骗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金融诈骗是近年来新兴的一个诈骗类型。犯罪分子以网络为平台,以高利润为诱饵,诈骗那些妄想一夜暴富的人。由于双方都是通过网络交易,所以案件追踪处理和破获较其他诈骗类案件更有难度。而对于这种新型的诈骗,我国加大打击和宣传力度。那么,网络金融诈骗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一.网络金融诈骗罪...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犯罪处发方式有有期徒刑和缓刑等。可是,在现实中,有很多人对有期徒刑和缓刑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指一年之内没有...


·信用卡诈骗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而且几乎每个人都有,而且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而且信用卡诈骗也变的非常常见,那么信用卡诈骗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


·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情形有几种
      一、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情形有几种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


·沈阳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抢劫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它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曾有人问过我们,如果在沈阳实施了抢劫行为,那么沈阳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讲解了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供您参考。 一、抢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


·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该如何认定?
      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案的认定,运用法律手段制裁虚假诉讼的方式正式开始。那么,虚假诉讼罪是什么?虚假诉讼罪该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下面由为您解开这些疑惑。 一、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 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可分为侵财与非侵财两种类型,是通过刑法第...


·肇事逃逸罪的刑事诉讼有哪些法律依据
      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


·发生虐待罪怎么起诉才可以?
      发生虐待罪怎么起诉才可以?虐待罪要告诉才处理。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本条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虐待者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虐待者定罪量刑。因此要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意思。如果被...


·滥用职权罪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滥用职权罪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


·未成年犯罪几岁不公开审判
      我们知道,所谓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您都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但儿童也可能对社会产生危害。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未成年人犯罪。任何人如果犯罪了就要接受法庭的审判和法律的惩罚,下面我们您聊聊关于未成年犯罪几岁不公开审判这个问题。 不公开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在...


·刑事责任的能力怎么认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准确地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进一步探讨行为人犯罪类型的前提。那具体来说刑事责任的能力怎么认定?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