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丈夫出车祸妻子有无被扶养人生活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丈夫出车祸妻子有无被扶养人生活费?丈夫出车祸妻子一般是不能索要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作为被扶养人需满足:1、受害人依法应当对其承担扶养义务的;2、被抚养人系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作为受害人成年近亲属的配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必须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方可作为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的范畴。二、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此可见,妻子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被扶养人生活费也得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的,除了妻子,夫妻双方如果有孩子的话,肇事者肯定是需要给孩子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一般要计算到18周岁为止。
  
  
  


·交通肇事误工时间的起算日以什么为准
       一、交通肇事误工时间的起算日以什么为准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


·网购火车票退票时间有限制吗
      网购火车票退票时间有限制吗现如今,购买火车票的方式也变得多了许多,除了传统的火车站直接售票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网购的方式来购买火车票,当然,当行程发生变化时,我们也可以相应的办理退票。那么网购火车票退票时间有限制吗?如何办理退票?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网购火车票退票时...


·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车辆买卖并已...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一、违章停车扣分吗这就要根据具体在哪里违章停车来判断。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罚款200元。3、违章停车属于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


·交通事故住院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交通事故住院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了什么损失
      交通事故中的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了什么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


·法院拍卖车通知本人吗
      一般来说会通知车主。法院拍卖就是指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法院拍卖前应当通知当事人。《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


·伴随交通事故而来的是财产损失,财产具体损失多少
      伴随交通事故而来的是财产损失,财产具体损失多少,需要进行评估,那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怎么评估?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有车辆被扣的现象,那交通事故后能否扣押车辆?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怎么评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


·发生车祸责任方不愿履行责任怎么办
      发生车祸责任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


·交通事故小到擦碰,大到致人伤残,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必须
      交通事故小到擦碰,大到致人伤残,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必须面对的问题。遇到交通事故可不可以不处理?网奉劝由此想法的朋友应当慎重考虑,切不可去踩踏交通事故逃逸的红线,并且认为交通事故最好是得到妥善处理。 一、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形和程度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


·《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处罚
      《交通法》对酒后驾车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