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的继承权谁可以拥有?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的继承权谁可以拥有?
  
  一、土地继承权由谁拥有?
  
  土地并不具有可继承性也就不存在继承权由谁拥有的问题了,因为土地并非是个人所有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二、土地的获得方式有哪些?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2、年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三)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即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2、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
  
  3、禁止性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4、年限: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土地并不是个人所有的,但是可以依法获得使用权,不管是以什么方式获得土地之后,在死亡之后,都是不能被继承的。且土地在获得之后,有一个法定的使用期限,到期若是还想继续使用,是需要提出续期的请求,并且缴纳一定的费用的。
  
  


·公司注册地址托管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托管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在有很多创业的人,而对于哪些刚起步的创业者来说无疑是很艰难的。但是现在有了地址托管又称挂靠地址,它是对创业者而讲算是最省钱的方式创业,那么您知道公司注册地址托管是什么吗?它的优势是怎样呢?接下来,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公...


·在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
      在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集体土地使用证注销程序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妥甸镇:东城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小村居民委员会,平均补偿标准:45461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大庄镇:大庄村民委员会。法脿镇:法脿村民委员会。鄂嘉镇:鄂嘉村...


·南京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
      南京农民征地补偿的标准在我国,各地政府在许多地方都开始进行征地拆迁。征地拆迁是为了使我国更快的步入现代化城市,当然在征地拆迁这一方面,也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国家在这一方法在逐步完善之中,那么,在南京,南京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南京农民征地补偿标...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任何没有通过相关部门许可用地、批的少用的多或者用的别处和未经批准投资入股交易的行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处罚罚款或者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下面详细了解一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立案标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占...


·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
      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 一、全球土地使用年限国家都是怎么规定的 中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自购买土地当年起70年,并非建房时间或售房时间。 新加坡土地使用权,99——999年 香港土地使用权,50-999年 英联邦国家,土地使用权,99——999年 泰国,土地使用权,90年,到...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条件的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条件的是什么?人民自己可以就自己的自身发展,以及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对土地进行相应的使用。但是能够依法的使用土地,需要当事人去相关的法律机关进行土地使用证申请办理,待有关机关审查合格以后,就会发放土地使用证。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土地的使用。那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征地坟墓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坟墓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地坟墓补偿标准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有的地区按照户口是否在本地进行补偿,有的地区依照房屋面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置换。具体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下面以蕉岭县征地坟墓补偿标准为例: 关于征地坟墓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镇...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长兴岛街道:三咀村、长岭村、海上村、三堂村、沙包村、世辉耀村、新港村、广福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41000元/亩;建设用地:41000元/亩;未利用地:32800元/...


·建设公路发土地使用证吗?
      建设公路发土地使用证吗?建设公路也是需要土地使用证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土地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除国有土地所有权可以不办理登记,其他建设用地均应当依法办理相应土地登记手续,其中包括市政道路、公园等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