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能翻建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在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能翻建吗?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继承了自建房以后可以翻建。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宅基地上没有修房子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去世了,宅基地的所有权仍然收归,集体有集体再重新分配。还有农村自建房的翻建,原则上需要办理审批手续,但司法实践中,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的修建,法律制度并不是特别的完善。
  
  


·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把土地分给每个公民虽然是不带任何盈利性质却也应该收取必需的费用也就是土地使用费以供公共设施的运行,那么, 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哪些内容?其实使用费中只包含的内容就是农村特有的征用费以及国有土地的费用,除此之外都是不包括在内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费用规定。 一、土地使用费不包括哪...


·房子楼下有商铺土地使用证是50年的情况是什么
      房子楼下有商铺土地使用证是50年的情况是什么在中国,不管是住宅用房还是商业用房,都需要有房产证。一般来说,住宅用房的房产证年限是70年,而商业用房的房产证年限是50年。房产证跟土地使用证的概念不同,房产证表示对房屋的所有权,土地使用证表示对土地的使用权。房子楼下有商铺土地使用证是...


·农村宅基地危房能不能翻建?
      “乡村宅基地上的老危旧房子,到底能不能翻盖建筑呢? 1、严厉遵照乡村房屋建立规范建房 乡村房屋的建立有一定的规范,农民在宅基地上盖房必需遵照规范来翻盖,不可随意加高 2、坚持“一户一宅”的准绳 这个就不多说了,一户只要一套宅基地,一户多套的宅基地想要盖房 根本别想了,不会...


·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无偿注册地址合同的规定是需要写一下甲乙双方,还有就是关于具体的注册地址的情况来说明清楚,还有无偿使用的期限和具体双方应当注意的事项,违约责任的,说的越清楚的话,日后就不会发生一些纠纷。 甲方:_______...


·在我国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在本站平台上我们就曾经接到过多起关于房子买卖的纠纷案例咨询,其中有不少都是因为买了房子以后却发现,开发商不能够帮助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等这些至关重要的证件。就算遇到这种事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在这里我们还是要提醒您买房之前一定要知道,在我国买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在我国买房有...


·混凝土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混凝土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涉及到的情况非常复杂,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很多,针对不同的情形标准也是不同的,例如在征地过程中可能涉及到鱼塘,并且鱼塘的种类也是不同的,像混凝土鱼塘,其补偿就比较多,但是对于混凝土鱼塘征地补偿究竟是多少,这也是一部分朋友想了解的,接下来我们就给...


·一、土地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一、土地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土地拆迁补偿款是可以被算作遗产的; 拆迁补偿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拆迁补偿分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1、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南昌市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的区域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银湖管理处邓埠村、沥山村、霞山村、柏岗村、塔田、玉沙村,金湖管理处雄溪村、虎山村、唐村村、柏林村、岗前村,富山乡富山村、东亘村、张坊村、三山村、冈上...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


·广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广州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大河有水才能保证小河不干,所以有些时候国家为了更加长远的考虑,或者当地政府出于各种原因对城市进行规划建设的时候,公民都应该配合政府的工作,当然这种配合不是只在损害公民利益的前提下,就好比征地,政府征地就意味着需要对公民赔偿。而下面要介绍的就...


·消费者在地摊上买到假货怎么办?
      消费者在地摊上买到假货怎么办? 一、消费者在地摊上买到假货怎么办? 如果消费者能证明自己买到是假货,那么工商部门就能做出相应的处理。 买到假货第一步是先去质检局做检测,拿到检测报告后再去工商部门要求处理。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