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少交通事故都会造成他人人身的损害,此时就需要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做出相应的赔偿。对此,我国专门制定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司法解释,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该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三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 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当事人请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够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安全防护、警示等管理维护义务的除外。
  
  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设计、施工,致使道路存在缺陷并造成交通事故,当事人请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机动车存在产品缺陷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五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二、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 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具有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违法拒绝承保、拖延承保或者违法解除交强险合同,投保义务人在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请求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情形下,保险公司另行起诉请求投保义务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险费标准补足当期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主张交强险人身伤亡保险金请求权转让或者设定担保的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关于诉讼程序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侵权人以已向未经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支付死亡赔偿金为理由,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侵权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无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明,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五、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实践中,因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而产生的纠纷多不胜数,而法官在具体处理相关案件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详细的规定,那么处理起来就会显得比较棘手,同时也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全部内容,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车辆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车辆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赠与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车辆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 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


·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很多当事人会因为最终的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随着人们法院意识的提高,如今大部分人在遇到类似纠纷的时候基本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交通事故诉讼的流程可能就不是很清楚,由此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交通事故诉讼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诉讼...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中需要当事人实际的进行房产公证才行,
      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其中需要当事人实际的进行房产公证才行,这属于交易房产中必经的程序之一。当然,办理房产公证也是有具体手续要求的。那究竟此时办理房产公正需要什么手续呢?又会涉及到哪些费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办理房产公正需要什么手续 1、当事人准备材料 ①个人...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爱车。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很多人只知道,车祸给我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可以要求赔偿。但不知道的是,交通事故对受害者的精神也会造成伤害,而这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


·退房是否要交违约金,退房要交违约金吗
      退房是商品房买卖交易中经常发生的事情,究其原因,可能是购房者在买房后,对房价、房屋不满意,亦或者是开发商迟迟不交房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退房是否要交违约金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退房是否要交违约金 并非所有退房的情况都要求购房者支付...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交的五险一金怎么办?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企业和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是企业的义务。有些时候,因为某些原因,员工和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交的五险一金怎么办?这个问题很多员工都遇到过,下面我们给您简单说一说。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交的五险一金怎么办? 按照...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骨折痊愈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交通骨折定为十级伤残,具体情况如下: 1、尺骨或桡骨 粉碎性骨折。 休息满4个月可做鉴定,看肌电图:尺、桡骨神经是否受损。 2、锁骨骨折:观察手臂活动是否受限,是否能上举触摸头顶。 3、4根肋骨骨...


·再怎么样我们也应该知道自己想要主动离职的话提交的
      再怎么样我们也应该知道自己想要主动离职的话提交的是离职申请书吧,到最后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当中会明确约定双方是属于协商的状况下才结束劳动关系,因此我们向公司提交的是辞职报告,而公司要给我们出具的应该是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那么,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主...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不交社保有什么后果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给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将面临以下后果。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一、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吗? 轻微刮碰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不构成犯罪,可处200-2000元的罚款,也可以并处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火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火车司机撞死人要分情况处理。如果是故意撞死人,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司机将会被判处刑罚。无违反交通规则,属于过失撞死人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无过失则为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故意的,由火车司机承担,过失的,由单位承担。《刑法》第一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