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有既遂未遂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刑事案件中帮助犯有既遂未遂吗?帮助犯有既遂未遂,认定犯罪未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帮助犯在刑事案件中起到主要作用的属于犯罪既遂。二、对帮助犯应该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三、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3、行为结果不同。4、刑事责任不同。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我国对于帮助犯的定义是从犯。对于所谓的帮助犯来讲,比如是帮助当事人放风的,在放风的过程当中被公安机关给抓获了的就属于犯罪未遂。帮助犯的既遂未遂不一定和犯罪行为的最终结果有关,只看当事人是否完成了自己该做的事。
  
  
  


·对方肇事逃逸没证据可以定罪吗
      对方肇事逃逸没证据可以定罪吗肇事逃逸没有证据就不能定罪量刑。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二、交通事故对方逃逸怎么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


·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也就是未满18周岁的公民,大多数未成年人的生活还需要依靠父母的扶持。未成年人也不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犯了罪则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相信很多人并不了解,下面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


·刑事案件报捕是不是就会批捕?
      一、刑事案件报捕是不是就会批捕?不一定批捕,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


·《最新刑法修订案九》对行贿追诉前的认定是什么?
      一、《最新刑法修订案九》对行贿追诉前的认定是什么?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将“被追诉前”界定在立案前是合适的。因为“被追诉”是刑事诉讼活动,包括司...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法制大国,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当我们犯罪了国家相关机构就可以按照我国的相关法规对我们进行制裁,但是国家对任何犯罪定论都是要讲究证据的,如果我们怀疑某个人犯罪了,而就是苦苦的找不到证据,视情况的严重性,我们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的,那么刑诉法监视居住...


·出现了多次贩毒如何量刑?
      出现了多次贩毒如何量刑? 一、出现了多次贩毒如何量刑? 多次贩毒,也就是累犯了。要看犯罪嫌疑人贩卖毒品的克数来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


·暴力罪犯不得假释的依据是什么
      暴力犯罪是所有的犯罪行为当中杀伤性最强的一种,这些暴力犯罪可能最终都会直接导致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的,而且暴力犯罪所采用的犯罪的手段也特别的直接,基本上就是打砸烧抢等。因此,结合暴力犯罪的犯罪手段和社会危害程度国家是规定了不得假释的,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暴力罪犯不得假...


·寻衅滋事罪量轻伤一级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罪量轻伤一级怎么处罚?寻衅滋事行为入罪且造成他人受到轻伤一级损害的一般会受到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情况如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


·故意伤害罪中非直接致伤者也会受到处罚吗?
      故意伤害罪中非直接致伤者也会受到处罚吗?非直接致伤,是指故意伤害罪的认定 被害人的所受伤害非侵害人直接造成,而是被害人在对方强烈的暴力和精神胁迫下,为摆脱、解除危险而“自行”造成的,也构成故意伤害罪。二、故意伤害的形态故意轻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


·根据相关规定什么是基本的犯罪构成?
      法律上对于相关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做了相关的规定,只有当该行为满足犯罪构成的相关条件,才足以构成犯罪。犯罪构成本身具有相关的特性,包括法定性、主客观统一性等等,通过这几个特性,我们可以对基本的犯罪构成有明确的理解。那么,什么是基本的犯罪构成?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基本的犯罪...


·刑事案件中刑事证据特性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刑事证据特性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中刑事证据特性有哪些? 1、客观性。 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本质特征,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 2、关联性。 证据不仅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必须是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事实权。 3、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