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架事出有因算不算故意伤害罪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打架事出有因算不算故意伤害罪?事出有因打架造成当事人轻伤的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涉嫌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情节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2、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1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14、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我国法律制度中对故意伤害罪规定的量刑幅度差别也很大,所以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也不会完全不考虑故意伤害的原因的,所谓的事出有因,如果证明被打者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只能减轻处罚,不能免于动手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委托鉴定的机关是谁?
      近年来,司法鉴定在刑事诉讼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通过对模糊不清的物证、书证进行鉴定,可以去伪存真,确定证据的效力。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就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刑事诉讼中不可以,那么刑事诉讼法委托鉴定的机关是谁?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刑事诉讼法委托鉴定的机关是...


·虚假绑架索要财物是诈骗罪吗
       一、虚假绑架索要财物是诈骗罪吗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二者侵犯的客体相同,主观方面的故意的内容也是一致的,都是想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可以看出两罪的结构很相似,二者的区别就在于敲诈勒索罪中,行为人是主要因为恐惧而被迫交付财产,在诈骗罪中,行为人主要是由...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两个罪名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两个罪名的区别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


·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什么?
      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什么?刑事羁押期限折抵刑期规定是羁押期限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进行,折抵刑期。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期内。根据有关规定,以下的刑罚拘留期间的时间都计算在刑期内:1...


·如何判断贪污罪的既遂?贪污罪的未遂如何判定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关于贪污罪问题,贪污罪分为既遂和未遂两种情况,其中该如何判断贪污罪的既遂?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服刑期间换押一定需要换押证吗?
      服刑期间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开具了换押证,案犯就从法律角度不归该办案单位管辖了。公安移送检察院要开具换押证,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也要开具换押证。二、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


·死刑需要上报法院吗
      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上报并核准。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


·数罪并罚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数罪并罚执行的规定是什么?1、必须是一人犯有数罪,包括单纯的数罪、复杂的数罪,也包括单纯罪和复杂罪。必须是司法上认定为数罪。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2、数罪是在一定的期限内实施的。根...


·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案发回重审理由都有哪些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


·虐待被监管人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虐待被监管人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虐待被监管人的;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虐待被监管人,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3.虐待造成被监管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虐待被监管人,情节严重,导致被监管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刑事处罚后精神赔偿可以申请吗
      刑事处罚后精神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刑事处罚后精神赔偿可以申请吗 《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