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处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认定(一)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属结果犯。依本法规定,本罪的起刑点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5万元。这是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罪的界限。相对以特定对象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秽物品罪等而言,本罪行为更为复杂。如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关税,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往境内销售牟利的变相走私行为,是否构成本罪,则应认真分析其构成条件,只有同时符合下列几个条件的才可能认定为构成其罪:(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3)未补缴应缴税额;(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上面的4个条件如有一个或多个不能成立,就不能认定为犯罪,如虽然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补缴了关税的;虽然未补缴关税但是在海关批准下才在境内销售特定减税、免税货物的;或者既未经过海关批准又未补交关税,且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货物但不是出于牟利的;等等,就都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二)本罪与其他走私罪之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不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对象是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和物品。而其他走私罪的犯罪对象均为特定。随着实践的发展,单个走私罪的增加,本罪的犯罪对象将进一步缩小。走私普通货物罪属于经济犯罪,在经济犯罪中,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处罚金刑。现有法律规定下,对于罚金的标准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从罚金刑与偷逃税款的关系来看,主要有两个规律可循,其一,被判处拘役以下刑罚的,罚金数额远高于偷逃税款;其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罚金数额与偷逃税款相近。
  
  
  


·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刑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执法机关在办案的过程当中,是有权利对涉案的相关人员的资产,物品进行冻结的。在针对这些财务进行冻结的时候,执法机关人员有着比较严格的审批流程,并且在冻结以后,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也不可以私自进行处理,这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刑法解释是什么? ...


·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一、走私罪与逃税罪都有哪些不同 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偷逃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逃税罪和走私罪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 逃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


·自从我国将醉驾入刑以后,生活当中有很多司机明明知道醉驾这种行
      自从我国将醉驾入刑以后,生活当中有很多司机明明知道醉驾这种行为对自己的影响非常大,但是有些情况下还是会认为自己的酒量比较好,喝一点酒并不会被查出来醉驾。就是抱着这种心态,有很多司机都在醉驾入刑以后被判处刑罚了。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喝半斤白酒醉驾吗? 一、在我国喝半斤白...


·刑法中的伪证罪该如何处罚?
      伪证罪可以说是只能出现在诉讼过程中,但这里也明确了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是在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中,证人、翻译人等有虚假翻译、记录等等行为,此时并不能认定构成伪证罪。而在成立伪证罪的情况下,您知道我国刑法中的伪证罪是如何处罚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法中的伪证罪如...


·多少时间才算遗弃儿童罪?
      现实生活中,不少父母由于自身的疏忽而忽视了对自家宝贝的照看,或是由于自身经济不足但又不小心怀孕,然后将进行残忍的抛弃,不论原由如何,为人父母,这都是不尽责的行为,这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道德谴责。在这方面多少时间才算遗弃儿童也有相关的规定。下面就来作一番介绍。 一、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


·去法院起诉诽谤罪的流程是什么?
      去法院起诉诽谤罪的流程是什么? 去法院起诉诽谤罪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诉状、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果是单位有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诽谤罪立案或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立案。 2、在法院正式受理立案后,根据法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案...


·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犯罪是指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寻求刺激或者其他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不法动机,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打斗,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对于参与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按照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也就...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具体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虽然比较少,但也是有的,并且法律中对自诉案件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对于受害人来讲在提起刑事自诉的时候也是有需要自己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提起刑事自诉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轻伤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基准刑在一至二年,一般可以选一年半左右,结合其他量刑情节,增减刑罚。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


·持刀行凶怎么定罪?
      持刀行凶怎么定罪? 一、持刀行凶怎么定罪 持刀伤人如果未造成严重伤害的,可以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未遂来定性,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 犯罪未遂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不知道是毒品可以无罪辩护吗
      如果携带人被抓之前不知道被委托的是毒品那么携带人是无罪的,可以做无罪辩护。《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