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可以吗
  
    一、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是不能承揽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工程业务的。
  
    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个人是违法行为。《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对违法工程转包、分包等行为及相应处罚进行了明确,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法发包行为都有哪些?
  
    违法发包行为包括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以及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等;转包则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违法分包行为包括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等。
  
    三、对违法发包行为如何处罚?
  
    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将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以及对认定有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按照建筑发承包方面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具备工程承包资质的,也就是说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建设主管部门一旦发现违法分包行为,会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针对承包给个人的情况,罚款的金额通常在50万以上到100万以下。另外,层层转包也是明令禁止的行为。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1、工程勘察:是指为了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


·工作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作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作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都有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


·员工有病公司辞退补偿吗
      员工有病公司辞退补偿吗 一、员工有病公司辞退补偿吗 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满不能工作的员工,还须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


·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在工作中,总会听到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这种时候我们要做的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应得赔偿金。但是赔偿金有多少才合理呢?或许有很多人并不是特别了解,因此我们总结下文为您介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的问题。 一、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算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
      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 资金紧张用工资贷款怎么贷? 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个人工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用于个人消费需求的保证贷款,无需担保。各个银行对于个人工资贷款的相关规定不尽一致,这里以民生银行“薪加薪”个人工资保证贷款为例,对个人...


·签了合同还没去工作可以毁约吗?
      签了合同还没去工作可以毁约吗?签了合同当然不可以毁约,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


·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申请核发工伤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职工因工受伤的,须提供: ①《工伤认定书》; 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 ③工伤职工本人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④单位或职工的银行帐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就有提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就有提供劳动的义务,但是有些劳动者无故不上班,出现旷工的现象,用人单位的做法一般都是开除劳动者。那么旷工开除补偿金吗?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开除补偿金有吗劳动者因旷工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则单位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相应加班工资才行。实践中,针对不同工时制的劳动者,可能在计算加班工资上面有所不同。那到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加班工资如何计算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


·先申请工伤鉴定申请书再进行工伤鉴定吗,鉴定流程怎样
      当在工作当中出现了工伤的情况的时候,劳动者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首先就是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就是进行工伤鉴定,但是现在不少的人都表示不知道怎么进行相应的工伤鉴定,不少人对工伤鉴定的流程不熟悉,那么先申请工伤鉴定申请书再进行工伤鉴定吗,鉴定流程怎样? 一、先申请工伤鉴定申请...


·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条咋打?
      法律规定农民工欠薪条咋打?(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