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申请流程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申请流程
  
  “五证”、“二书 商品房“五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建设部为了加强对商品房的质量管理与监督,要求发展商必须提供的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地产开发程序从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1、项目决策阶段
  
  2、前期准备阶段:A、 获取土地使用权B、 征地拆迁,申办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C、 规划设计D、 建设项目报建登记,申请招标,办理招标投标手续,确定勘察E、申办《施工许可证》F、招标
  
  3、工程建设阶段:A、施工用水、电及通讯线路接通,保证施工需要B、施工场地平整,达到施工条件C、施工通道疏通,满足施工运输条件D、施工图纸及施工资料准备E、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准备F、临时用地或临时占道手续办理G、施工许可批文及办理开工手续H、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I、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J、编制工程进度计划K、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协调
  
  4、项目销售阶段:A、申办《销售许可证》B、商品房销售及按揭办理C、申请竣工验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D、申办建设工程规划验收E、进行权属登记,取得《商品房权属证明书》F、物业移交
  
  5、交付使用阶段有关办理购房程序
  
  二、认购手续
  
  1、业主交定后,与发展商签定认购书。A、 个人提供身份证B、 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须在认购书上盖上公章二、办合同手续
  
  2、交首期楼款后与发展商签定买卖合同(发展商提供首期延期交的情况例外)。
  
  3、提供楼款收据、身份证三、办理按揭手续交清首期楼款与发展商签定买卖合同。A、 填好按揭申请表B、 银行审批后,到公证处办理按揭合同工证C、 公证后的合同送房管局办理楼花抵押登记D、 业主交清所有办证费用后领取按揭合同,按指定的日期供款。具体的按揭手续和程序以各楼盘的规定为准。
  
  4、选择“银行按揭”的个人需提供的资料A、 夫妻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员需带暂住证。私营业主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前两个月的税单。B、夫妻双方收入证明。C、首期款收据复印件。D、结婚证书复印件。(如未婚则需单位或街道开出未婚证明。)E、夫妻双方私章。F、合同副本一份。G、银行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存折
  
  三、使用限制
  
  土地管理法对临时建设用地作了以下限制性规定:
  
  (1)必须按照临时使用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
  
  (3)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该如何才能鉴别房地产中介
      如今很多人买卖房屋、租赁房屋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但有的房产中介却属于那种“黑中介”,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一些行为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若想要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选择正确的中介为自己提供服务的话,就要知道该如何才能鉴别房地产中介,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该如...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国家所规定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1、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土地的征收,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被征地者支付补偿金的,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仅相同,故而各地的征地补偿金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呢? 一、河南省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如何取得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如何取得的? 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方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方式主要有颁发、补发(换发)两种。 一、 颁发的方式,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其...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任何一个地方,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补贴,毕竟农民土地被征收之后,他们所造成的损失是一定的,那么,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确实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最新的基本保障方式的要求,一类的地区...


·最新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最新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贺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
      贺州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一、贺州市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政策 贺州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几倍由乡镇依据自身特点报批后确定。 二、贺州市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政策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


·黄石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黄石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湖北省黄石市是著名的旅游城市,植被种类繁多,但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很多果园、耕地被大量征用。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无疑是果农最关心的,不同的地区政府有不同的标准,那么黄石果园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如果对标准不认可,或者在征地补偿中出现纠纷又该怎么解决呢...


·宅基地三权分置与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有何区别?
      我国宅基地在历史上一直承载着稳定社会、稳定农民的特殊功能,即使在今天,宅基地在广大农村腹地仍然承载着民生保障功能,这也使得宅基地制度改革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最为复杂、最为敏感的领域。因此,必须树立底线思维,搞好改革设计,审慎稳妥推进。 宅基地“三权分置”与承包地“三权分置”相...


·农村空闲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农户取得的宅基地是无偿的,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因此,农户应当珍惜宅基地,节约使用宅基地,经过批准取得的宅基地,应当尽快予以利用,不得长期闲置。农户取得宅基地后一直限制不予以利用的,可视为农户不需要该宅基地,放弃了对宅基地使用权,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的规...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 在公民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后,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在将土地进行转让后,为了板胡各方的权益,需要及时安按照既定规定流程,办理土地使用证名称变更手续。 一、土地证更换名字有什么手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