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在我国,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三资企业以及私人雇工,凡使用劳动力,均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即使是国营企业,也都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因而,无论是职工与企业之间,还是职工与雇主之间,凡是用工,一律以劳动合同的形式固定其劳动法律关系。在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是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必要要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有构成工伤事故的可能,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无论受何伤害,都不属工伤事故,不构成工伤事故的保险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为必要。即使企业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建立了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也应当确认这种劳动关系,使职工的权利受到保护。
  
  2、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
  
  工伤事故的损害事实,是职工人身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不包括财产损害和其他利益的损害。职工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都在劳动保险的范围之内,都是工伤事故侵害的客体。工伤事故的主要侵害对象,是职工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事故致职工伤害,致伤或者致残,侵害的是健康权;致死,则侵害的是生命权。在确定工伤事故责任的时候,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的意义在于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责任,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享受何种工伤待遇。因此,只要将职工的人身伤害认定为工伤,即具备工伤事故损害事实的要件。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
  
  对于该构成要件,工伤事故责任与雇佣人监督、管理不善使受雇人在执行职务中致他人损害赔偿责任比较相似,但二者有两点区别:第一,职工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致自己伤亡,而非他人伤亡,这是区别这两种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原则界限。第二,在执行职务的要求上,工伤事故的构成要求明显比雇用人对外赔偿责任的要求为低;雇用人对外的替代赔偿责任要求受雇人必须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执行职务的行为致他人以损害,非因执行职务的行为致害他人,不构成此侵权责任;工伤事故也要求受雇职工的损害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生,这也是执行职务,但并不要求必须是因其执行职务行为所致,也包括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其他原因所致,如:机器故障、他人疏忽等。无论何种原因,只要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范围内造成自身损伤,就构成本要件。
  
  4、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事故必须是造成职工人身损害的原因,这是构成工伤事故责任对因果关系要件的要求。事故是职工人身损伤的原因,一般应当要求其因果关系为必然因果关系,即劳动者的损害事实,必须是企业事故直接造成的,否则不构成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事故与损害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的,应当认定为有因果关系。例如,事故致职工身体损伤,没有直接造成死亡的后果,但是职工受到伤害之后受到破伤风病毒感染,因而致死,事故与伤害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与死亡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因而应当认定事故与死亡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构成工伤事故责任。
  
  工伤事故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对于公司扣我工资怎么弄?
      对于公司扣我工资怎么弄?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合同到期公司不发扣柙的工资怎么办?
      合同到期公司不发扣柙的工资怎么办?公司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劳动合同同到期存在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单位返还拖欠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


·未成年工与童工是不同的
      未成年工与童工是不同的,未成年工是合法可进行某些劳动工作的主体,而童工是禁止参与劳动工作,订立劳动关系的,两者的区别很简单就是年龄,属于未成年工的是已满十六岁未满十八岁,后者是未满十六岁,由此区别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 属于未成年工的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


·劳动关系是生活中极易引发纠纷的一项社会关系,因为劳动者一般处
      劳动关系是生活中极易引发纠纷的一项社会关系,因为劳动者一般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这样就需要对劳动者提供一些保护,劳动法条文中规定了发生劳动纠纷的解决办法,但是有时即使法院给予明确的判决结果也比一定能够实施,在劳动纠纷中关于恢复劳动关系上诉法院的诉讼范围一直困扰很多人,下面我们为您进...


·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量等级分数是怎么规定的 在生活当中,您只知道自己在考试的时候是要评定分数的。可是估计有很多一部分人都不知道,关于工程质量的等级在进行划分的时候,专业的单位也会对工程质量的整体状况进行分数上的评定。分数越高,肯定工程质量的等级划分就越高。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等...


·疫情期间工资支付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当前的一个规定,尚未针对疫情期间工资支付作出条例方面的规定,即不存在疫情期间工资支付条例。不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其中有涉及到疫情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可以通过下述内容进行了解。疫情期间工资支付...


·怀孕的员工公司能辞退吗
      怀孕的员工公司能辞退吗 一、怀孕的员工公司能辞退吗 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使怀孕),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怀孕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因劳动者过错),...


·学校的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规定青少年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可以说我国几乎所有的六到十六岁的青少年一天中都会在学校里呆着,学校是我国青少年的聚集地。那么,学校的建设自然也就是重中之重,因为学校的工程一旦出了事情,威胁的是青少年的未来,也同样就是祖国的未来。所以学校的建设一定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工程...


·员工主动离职再入职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员工主动离职再入职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一、学校的幼师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学校的幼师可以随时辞职吗?原则上不行,幼师尽量以幼儿园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的情形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找不到就提出辞职申请,三十日内幼儿园必须同意。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参考以下方法: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建设方拿到项目后,会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方及监理方。工程监理的责任重大,监督工程整个施工过程。双方会通过一份工程监理合同,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当合同条款不清时,容易导致争议甚至纠纷。那么,如何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