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收集证据?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收集证据?
  
  一、争夺孩子抚养权怎么收集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二、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这是法官在判决抚养权时往往首先考虑双方经济条件。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也是占优势的。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法官一般会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过多的体会父母离婚前后的差别。
  
  5、依法律规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6、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7、抚养权不是一成不变的。
  
  8、争取获得孩子的心。尤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认真听取他们意见并计入笔录,作为判决抚养权的重要依据。做父母的要拿出诚心、真挚的感情,尽量减轻离婚带给孩子的伤害。
  
  
  
  
  
  


·离婚协议隐瞒财产怎么办
      离婚协议隐瞒财产怎么办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应作为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人...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包括哪些离婚诉讼时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包括哪些离婚诉讼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


·离婚独自抚养孩子另一方抚养费如何支付?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破裂,最后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他们不仅要面临着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面临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审判时,通常都是考虑双方,哪一个更适合孩子成长。那么离婚独自抚养孩子另一方抚养费如何支付? ...


·重婚罪公诉到法院多久开庭
      现在有不少的妻子抱怨老公在外保养女人,或者是女性出轨,比如前阵子王宝强的事件便震惊了整个网络。但是真正构成重婚罪的比较少。重婚罪侵犯了一夫一妻的婚姻法规定原则,应予以刑事处罚,在我国的自诉制度设计中,重婚罪属于可选择的自诉案件,也可转为公诉案件。那么,重婚罪公诉到法院多久开庭呢?...


·离婚财产分割撤销可以办理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撤销可以办理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此类案件在司法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当事人一方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离婚后有精神病能否有抚养权?
      抚养权对于每一对夫妻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而且在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出现矛盾与纷争,但是其中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就是如果有一方有精神类的疾病,那么离婚后有精神病能否有抚养权呢?我们关于这个问题整合了答案,看一下吧。 一、离婚后有精神病能否有抚养权? (一...


·爷爷奶奶抚养有义务吗?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有些家庭中,父母并不负责抚养自己的子女,而是将孩子送至孩子爷爷奶奶处,由孩子的爷爷奶奶履行抚养义务。爷爷奶奶抚养有义务吗?什么情况下爷爷奶奶才能成为孩子的抚养人呢?下文中我们就对这个问题给您带来详细的解答。爷爷奶奶抚养有义务吗?法律上没规...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另一方仅能够处理自己的,以及自己继承的配偶的遗产,无权分配子女已经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二、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


·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规定:
      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社会抚养会判决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社会抚养会判决书样本是怎么样的?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数额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