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破产申请重整的流程: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四、法院指定管理人。
  五、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十、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十一、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十二、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十三、《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十四、《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十五、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
  以上就是关于破产申请重整的全部内容,破产申请重整有许多小步骤,债权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为直接进行的一步,再经法院检查,检查过后法院指定管理人等等一些列的项目,最后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如还有相关内容方面上的疑惑,请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一、破产清算费用什么时候支付 在清算时及清算完成后支付,不同的清算费用支付时间不一。 二、清算费用包括什么 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三...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有哪些 一、破产管理人和清算组的区别有哪些 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 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破产管理人不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还关注破产...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时,进行的破产清算审计相当重要,事关各相关利益人的重要利益,所以为了让您更好的了解企业破产清算审计,的我们特地的为您整理了有关于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让您明白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有哪些? 企业破产清算审计报告的要点有...


·破产清算负债破产程序
      破产清算负债破产程序公司破产是一个司法程序,走完司法程序后,还未还清的债务就不再偿还了。 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公司破产要经以下法定程序: ...


·破产法中的撤销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破产法中的撤销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何谓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是指该行为减少了破产人的现有财产后增加了破产人的负债,使得债权人的受偿比例受到了减损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是全体破产债权人。对于行为的“有害...


·有限公司法人债务清算内容有哪些
      有限公司法人债务清算内容有哪些?近年来,很多从业多年的工作者甚至是刚刚毕业出来的学生,都投入了创业大军。有的独自出资,有的是众筹合股集资,但是法人代表仅有一人。但很多时候,法人代表并不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如果拿有限公司来说,一旦公司资金链断裂,面临巨额债务的时候,被追债方向法院提出...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是怎样的?有什么作用? 我们能经常会在新闻里看到某某大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期待早日走出困境的内容,那我们也不禁好奇了,这个申请破产保护与申请破产有什么区别呢?申请破产保护的程序是怎样的?有什么作用呢?于是我们我们赶快查找资料整理出了以下的内容,一起看下吧。 一...


·破产清算怎么补发工资
      破产清算怎么补发工资 一、破产清算怎么补发工资? 企业破产之后对债务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赔偿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赔偿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怎么清偿债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法院在清算破产程序中的作用是什么?
      法院在清算破产程序中的作用是什么? 企业从设立到注销是一个健康的发展历程,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不良等事项,而该情况导致的最坏结果便是企业破产清算。企业清算破产程序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其中法院在该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而法院清算破产程序中的作用到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