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 一、房产破产清算是否需要归还贷款的问题
  房产破产清算,仍然需要归还贷款。
  虽然房产商破产,但是不影响贷款者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只是贷款者向银行借款的抵押物可能存在问题。贷款者不还银行的钱,银行是可以起诉的。
   二、不同情况下房产破产清算的解决
   (一)房产公司破产清算,所购房子还未开始还贷的情况
  房子没有最终交付,即便开发商破产,按揭用的房产只是一种抵押。借款合同是不因抵押物贬值而失效的。 如果实在想买期房。 如果不是大范围的,政府帮忙找到一家愿意接下家的房地产商继续把房子盖完是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之一,个人还是有还款义务的。 二。但如果是较大范围的烂尾楼、烂尾楼的处理 如果出现烂尾楼,已经交了房款的人会陷入一种非常被动的局面,对社会的影响是很大的。确信房子将来能住得上,无力回天”的状态,您是政府您也难办,但处理烂尾楼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政府也是处于一种 “有心杀贼。目前 地方政府本就债台高筑,一定要看好房产商的实力,当事人一般寄希望于政府援助。
   (二)房产公司破产清算,房贷还一半的情况
  可以先查询该开发商是否已经注销登记,如果没有,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法院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法院会向房管部门发出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在按要求提供材料缴纳税费后,直接将房产过户登记办理房产证。
   (三)房产公司破产清算,已还部分贷款,尚未交房的情况
  从法律的角度上,贷款肯定是要还的。从个人角度上,贷款肯定是不想还的。那么我们可以 多联系一起购房的和贷款的人,一起要求延期偿还贷款; 联系有关部门,比如建委,要求官方出面协调问题。一般可以选择退房,或者别的开发商接盘。;可以找律师,联系开发商,其实就是防止开发商跑路。
   (四)房产公司破产清算,小区已入住的情况
  协商办法的,争取政策上的一些支持。那还要税务的相关帮忙了,然后查清土地是被抵押给哪家银行了,这种一般会被拖下去,可能土地证暂时不好解决)。这会是一个相当长和困难的过程,然后成为遗留问题,向当地房管部门反映此情况,没有发票就缺少了办理产权的要件之一了,政府部门遇到这种也一般是能拖就拖。个人表示同情,由你们小区选出代表,争取银行同意你们先办理分户产权。土地被抵押没有完清税的话是开不了不动产发票的。关键的是原先开发商在地税欠了多少税相当大的后果。
   房产破产清算是否可以不还贷款的问题虽然涉及到三方,但实际上贷款当事人只是我们和银行,而银行早已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垫付款项给开发商,所以当房产公司破产清算后,并不影响我们与银行间的贷款关系,是仍然需要继续归还贷款的。
  
  
  


·申请破产的详细步骤
      申请破产的详细步骤 企业破产条件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一、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破产清算过程中,该公司公章还是有效的。公章由清算组进行保管,在清算过程中需要在一些相应的文件上需要用到,所以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公章还能继续使用。二、 清算完毕后,公司正式破产,公章还能继续使用吗?公司倒闭,公...


·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
      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之后,并不是必然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但此时会产生一些其他后果,那么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根据我国《破产...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到底什么是破产和解? 什么是破产和解?咱们一说到破产,很大部分人都会先想到一个企业赔本破产,其实并不全是如此,破产和解其实是双方当事人通过一些会议协商达到双方表达意思一致,和解的自由度很大,但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可以通过。接下来我们给你介绍分析。 一、破产和解的概念 破产...


·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开发商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 开发商破产,开发商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流程: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适用,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


·以房抵债构成要件。
      以房抵债实质上是以物抵债或代物清偿的一种方式,通常表现为债权债务双方当事人达成变更原债的履行方式为以房屋抵偿原债的合意,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房屋折价抵偿原先的债务。因此通常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以房抵债双方此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2.双方达成以房抵...


·股东会决议结算清算怎样处理?
      股东会决议结算清算怎样处理?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中...


·破产法中的撤销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破产法中的撤销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何谓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是指该行为减少了破产人的现有财产后增加了破产人的负债,使得债权人的受偿比例受到了减损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是全体破产债权人。对于行为的“有害...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
      申请破产需要多久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在面临破产时,公司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要按照流程来处理,每一个流程都有时间的限制,破产申请需要多久以及每一个步骤的时间限制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申请破产需要的时间 《企业破产法》1、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