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一、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二、实践中退房情形有哪几种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既不能弥补购房人损失,又不能对开发商起到制约作用。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这里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在书面通知购房人设计变更后,购房人如不同意设计变更,要求退房的,应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退房申请,并且保存有关开发商收到书面申请的证据,否则就丧失解除合同、退房的权利,或无证据证实已在规定期限向开发商提出过退房申请。造成不利的局面。
  
  对开发商交房,法律、法规中有条件限制,若不能满足,则就不允许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而此时,购房者也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收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也能要求开发商作出赔偿。而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不能马上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需要先作出催告,给予开发商一定的时间,但是在催告之后超过3个月,还不能交房的话,此时就可以要求退房。
  
  


·婚后房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
      夫妻财产中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大多数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大多数是个人财产,如房产。而且房产分配是一个焦点问题,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后房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后房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 1、离婚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


·房屋卖了多久就可以免除责任?
      房屋卖了多久就可以免除责任?一般是按照三年的诉讼时效来免除责任的,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合同有相关规定的,则从合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


·协议离婚房产还在贷款需要公证吗
      协议离婚房产还在贷款需要公证吗 一、协议离婚房产还在贷款需要公证吗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两个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意见统一,通过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解除婚姻状态恢复自由的一种离婚方式,离婚后对于房产过户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公证,离婚房产析产是对离婚房产过户免除征契税的...


·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虚假离婚是否有法律效力
      由于房产的限购政策,很多地方开始盛行假离婚买房的景象,尤其是在大城市。前段时间,新闻报道上海民政局离婚队伍远远高于结婚人群,很多人趁下班时间排队去离婚,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买房。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您为什么要假离婚买房呢?假离婚有什么后果吗?请听的讲解。 一、假离婚买房的涵...


·房子产权到期了还能住吗 一、房子产权到期了还能住吗?
      房子产权到期了还能住吗 一、房子产权到期了还能住吗? 1、房子产权到期后当然可以住,《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


·父母的房产如何录音立遗嘱?
      父母的房产如何录音立遗嘱?父母的房产通过录音遗嘱是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


·开无房证明就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吗
      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所以,无房证明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


·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在生活中,买房子之后需要进行的一项工作是缴纳税费,在缴纳税费的过程中有一项是房屋过户费,那么你了解房屋过户费用的计算吗?新房和二手房的计算方法是否一样?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的问题。 一、新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2016年新房过户费用 (1) 契税(买方承担): ...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 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政策规定了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该规定也说明了一点,即房地产税的推进是要以立法为前提的,所以短期看...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应该怎样购买商品房 1、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