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起诉后还不还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欠钱不还起诉后还不还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债务人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债务人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有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对债权人来说就很有利了,这种情况下债务人还拒绝还钱就不仅是侵犯到了债权人的利益,因为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是一定要执行的,不执行就代表不是国家司法权威,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还试图转移资产的,法院就可以对债务人司法拘留。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一、借款纠纷的举证要求是怎样的 当事人就借款纠纷举证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1、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2、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3、证明当事人诉...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
      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否可以进行公证夫妻之间财产与债务是可以进行公证。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具体来说,下列债务...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哪些形式?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包括哪些形式?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 债权债务概括移让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让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


·写借款合同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写借款合同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为了规范民间借贷秩序,我国法律在对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关系作出规定的同时,也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作出了规定,订立民间借款合同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写借款合同满足的条件有哪些?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写借...


·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
      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 一、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女朋友借钱要不要写借条?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1、资本性质不同。股票是权益资本,是一种投资关系;公司债券是负债资本。是一种借贷关系。 2、持有人不同。股票的持有者是公司的股东,依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享有权利;而债券的持有者只是公司的债权人,对公...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
      继承法中可以不承担债务吗可以,根据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方式有哪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资金周转问题,有时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也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这时公司就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来募集资金,使得公司经营规模得以扩大。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很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司债券发行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


·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 在解决欠款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
      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 在解决欠款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方式包括协议、调解、仲裁以及诉讼。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建议最好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但此时律师并不是免费为您提供法律帮助,那么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欠款起诉律师怎么收费 1、约见律师咨询:债权...


·企业倒闭欠社保怎么办
      企业倒闭欠社保怎么办如果原来所在企业倒闭了,而且已经好几个月的社保没有交了,这个时候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那么企业倒闭,欠社保怎么办?下面我们为你带来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一、企业倒闭欠社保怎么办 ?公司在倒闭清算前需要到当地社保局按规定办理停缴手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