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的违约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的违约金吗
  
  一、二手房买方违约判赔20%的违约金吗
  
  违约金是多少完全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合同解除后,收取的定金(总价款的20%)不予退还。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的约定:
  
  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进行违约责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3、违约金的执行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一般合同违约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二手房买卖的基本注意
  
  1、产权清晰
  
  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搞清楚所卖房屋的性质;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2、产权的完整性
  
  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以避免在过户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
  
  3、房屋质量
  
  观察房屋的结构,建筑与装修材料。看房屋的内外部结构是否被改动过;是否有私建部分;是否有占用走廊或阳台等;牵涉到阳台的面积怎么算的问题。
  
  4、居住空间
  
  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是否合理;是否适合居住;活动空间大小等。
  
  5、装修配置
  
  看原房屋装修的水平、程度如何;确认房子的供电设施、供气管道、水管等是否有老化现象;电话线、宽带的安装是否完备等。
  
  6、物业管理
  
  了解该区水、电、煤、暖的价格及缴费方式,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观察电梯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了解该区的停车场、小区绿化的基本情况;当地保安水平怎么样,观察一下保安是否有责任心等。
  
  7、房屋历史
  
  了解该房是哪年盖的,还用多久的土地使用期限;有哪些人住过,有什么用途;还有原住户在当地的信用情况;是否有欠交物业费、水电费等。
  
  8、邻里情况
  
  邻里关系是影响居住舒适与否的重要因素。在买房前应该要拜访上下左右的邻居,了解他们在此的居住情况;与居委会和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9、房屋价值
  
  通过对市场上的功放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进行价值评估;银行提供按揭时会作出价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10、贷款条件
  
  二手房的贷款有具体的要求。具体的要依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
  
  11、产权的交接
  
  需要找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信誉较好的担保公司,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账户。
  
  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旧房,只要有一方进行违约,都是要根据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不过双方可以是先进行协议,在协议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免除的。在协议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没有立遗嘱房子怎么分?
      没有立遗嘱房子怎么分? 一、没有立遗嘱房子怎么分? 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无论是在农村地区还是城镇地区进行房屋的拆迁,都必须要对被拆迁户做好后期的补偿安置工作。此时双方之间也需要签订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下面,我们将为您带来相关协议书一份,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甲方因建设需要,须拆除乙方使用的...


·没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没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1、一般来说,如果你的房子是建在集体土地上,那么该土地被国家征收、房屋被依法拆迁时,其征收土地的费用将会给集体,而你的房屋的拆迁补偿才会给你个人。这类的拆迁补偿款可能相对来说会比较少(例如农村宅基地的房子),甚至也有可能没有赔偿(例如城市的小产权房...


·购买北京市回迁房有哪些风险?
      购买北京市回迁房有哪些风险? 1、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不能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产权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产权证即不能获得不动产的完整物权,不能合法转让、抵押房屋收益、用益,如:购买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2、在房价上涨时,出卖人违约主张合同无效或合同...


·1、未解除抵押贷款的二手房。现在很多家庭的房子都是贷款买的
      1、未解除抵押贷款的二手房。现在很多家庭的房子都是贷款买的,所以在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确认该房子是否存在贷款没还完的情况,如果存在,这是没办法办理过户的,这类房应该慎重,或者需等卖家还清贷款再做进一步的交易。 2、正在出租的房子。我国法律有规定“买卖不破租约”,也就是说租期还没到...


·新婚姻法离婚分割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实行婚姻自主原则,对于双方的恋爱,婚姻都是自由原则,所以结婚率相对于以前来说提高了很多。结婚率提高的同时,伴随着离婚率也提高了。离婚紧接着就是夫妻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关于财产,更让人关注的便是夫妻双方房产应该如何分割。那么新婚姻法离婚分割房产的规定有哪些? 一、新婚姻...


·新婚姻法女性买房归属权为谁?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很多人对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有争议,法律为此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女性买房归属权为谁?希望以下资料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一、新婚姻法女性买房归属权为谁? 房子是婚前个...


·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
      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如何继承?农村父母遗产房屋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一般来说,农村的房屋是没有产权证的,也不用办理过户手续。而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所提及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


·购房定金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购房定金合同毁约如何处理?购房定金合同毁约的处理方式是适用定金罚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


·一、买房子有什么税需要缴纳?
      一、买房子有什么税需要缴纳? 1、契税: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144平米普通住宅1.5%,超过144平米3%,非住宅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交钱证明。 2、...


·农村买卖房能不能公证?
      农村买卖房能不能公证?农村住房买卖可以做公证。农村房屋买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此类合同公证的审查及告知重点是:1、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转让房屋的合法性。卖方原则上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作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