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如果在婚前小夫妻一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或部分贷款,在婚后虽然是由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但只要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的一方名下,按民法典的规定,一旦离婚,贷款购买的房屋将归房屋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婚后父母赠房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按照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父母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受分割。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如果买房时双方父母各出一半,那么离婚时也就平分房产了,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夫妻以父母的名义买的房子,而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了父母名下的,那么这房子就算父母的,不管谁出资多少。如果父母将房子赠予了另外的人,并且签订了有效协议,那么这房子属于被赠予的人。总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这房子就归谁所有,离婚时,双方都无权分割房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父母可以到公证处将房子赠予给自己的子女。
  
  


·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
      一、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怎么写《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范本先生(女士):我与你于年 月 日就位于市区大街号区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


·离婚房屋分割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离婚肯定是双方家庭和双方本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一个情况。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各地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双方为了争取各自的利益,可能会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聘请律师的话,您比较关注的会是律师的收费标准,那么离婚房屋分割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呢? 一、离婚房屋分割律师收费...


·房子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应该怎么办
      房子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应该怎么办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购房者有权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鉴定。对于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房屋,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法规及合同规定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咋办?购房者可以采取下列途径解决: (一)解除合...


·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怎么办
      随着房价的飞速增长,面对让人仰望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租房住,不过租房住有时候也会遭遇一些麻烦事,比如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这时候该怎么办?下面就将为您解答! 一、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怎么办 租房没到期被房主转租了,这属于房主违约,这时候可以有两种选择: 1、继续租住...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
      日常经济生活中,房屋买卖行为时有发生,双方当事人在确认房屋买卖意向时都会订立书面合同,以此证明购买行为的合法性。但有时买方或卖方也会因为现实情况的改变而变卦反悔,想确认合同无效。那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 1、财产的重新认定 ...


·农村房子没有产权证怎么立遗嘱
      农村房子没有产权证怎么立遗嘱 一、农村房子没有产权证怎么立遗嘱 农村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宅基地使用证,但地上房屋所有权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其突击为该集体组织成员共有,是可以做遗嘱公证的。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


·按揭购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按揭购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按揭购买的商品房能退吗? 一些购房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


·房屋租赁协议要怎么签订
      在房价这么高的今天,租房可以说是大多数打工一族过渡期的必然选择,租房时必然签订租房协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自身的权益也就无从保障了。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知道这个房屋租赁协议要怎么签订,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签房屋租赁协议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
      针对买房付款方式的不一样,那么实际的买房程序也存在一定的的差异。其中,由于按揭贷款方式下涉及到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问题,所以在程序上面就要比一次性支付全款的程序复杂一些。那究竟买房子按揭程序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选择房产 购房者如想获得楼宇按...


·假结婚买房子的房屋归属 ?
      假结婚买房子的房屋归属 ? 根据目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后购置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存在关于房屋产权的特别约定。 婚后购买房屋的产权归属要看双方婚后实行何种财产制,以及是否有关于所购房屋产权的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有协议,商定房屋产权份额全部归出钱买房一方所有,...


·房产继承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房产继承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房产继承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