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一、房子过户后共有产权人不搬走可以起诉吗?
  
  属于违约,房主不搬走可以起诉原房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不动产房屋以登记为准,动产以占有为准。若乙方没有履行过户手续则财产一直归乙方所有。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子在过户了之后如果出现了不搬走的情形,那么购房者完全是可以直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但对于共有产权人确实不知情此房子已过户,那么在处理的时候需要购房者提供多方面的证明,这样自己的权益才能受到保护。
  
  
  


·房屋拆迁国家赔偿的内容都有哪些
      政府在对城市的建造进行规划的时候,肯定有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是需要对我国公民居住的房屋进行拆迁改造的。确切的来说,房屋拆迁应该叫拆迁补助而不能叫国家赔偿,这拆迁补助和国家赔偿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性质,可能有些公民在生活当中将这两者别搞混淆了,所以才会咨询房屋拆迁国家赔偿的内容都有哪些?...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的地理位置(见附件的平面图),安置房屋面积是多少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是多少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如今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有哪些,希望以下资料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具体如下: (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带租约二手房买卖 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缘由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依据源于《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法律赋予特定对象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即租客在房东出售房屋时,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是否受法律保护?
      如今,小产权房作为农居民的一种致富手段应运而生。我们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那么购买小产权房是否合法呢?对于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来说,这种买卖形式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 小产权房的产生是违法的,因为它违背了...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现实中也不排除签订口头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那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如果没有效,那自然就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


·不用赔偿提前退房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
      不用赔偿提前退房违约金的情况是什么在房价越来越高的今天,租房成为大多数年轻人在外工作的选择。在某些情况下租客需要提前退房,在签租房合同时有一项重要的条款就是:提前退房违约金,在哪种情况下需要租客支付违约金呢?租客能否不支付提前退房违约金?此为您详细解答有关提前退房违约金的相关规定...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是多少一、二套房贷款比例“二套房的房贷的首付”其实是指第二套的普通的自住房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指的是以借款人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第一期付款。二套房首付比例是...


·大家都知道,我们在进行购房的时候,一般是由售楼处来向大家推荐
      您都知道,我们在进行购房的时候,一般是由售楼处来向您推荐合适的房源的,但是房子又是由开发商进行开发,房子的销售和开发商的相关利益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但是您都知道,房地产开发和经营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房地产开发与经...


·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公证用双方到场?
      现在不少夫妻在感情破裂后选择离婚,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可以给双方节约不少精力和时间。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财产分割情况,包括对房产的分割。这里就涉及到房产的过户变更问题。为了增加效力,离婚双方可以做一个公证。那么协议离婚房产更名公证用双方到场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这个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