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的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品房的购买者要怎么维权无论是购买怎样的物品,作为购买者其合法利益都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当然,此时也要注意在购买的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而对于商品房的购买者,要是不幸遇到了相关纠纷的话,此时应该要怎么维权才好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的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当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应当明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救济,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饿解决途径包括以下几点: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购房者(也可以委托律师)应与开发商当面交涉,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能协商一致,这是最快捷、最经济的解决方法双方应当以局面形式确认和解的内容,以免一方事后反悔。
  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且房屋买卖的争议比较明确,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所在地或者房屋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向消协投诉应当提交详细的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虽然消协的决定对双方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对开发商的社会形象会产生影响,因此这种方法会有一定效果。
  3、 约定的方式解决纠纷。
  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协议,约定了争议的处理方式,如未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根据约定的方式解决纠纷。
  4、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或者事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的,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房地产纠纷交付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仲裁的优点是快捷,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成员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选定的,有利于减少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
  5、诉讼是最后的解决之道。
  诉讼讲求证据,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依照相关规定,购房者在收房时应当在检验期间内检验。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要及时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联系,以便尽快进行修复。必要时通过拍照、录像、文字记录等方式留下证据,文字性的记录最好要有开发商的员工或第三人见证,以增强其证据的效力。另外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开发商进行修复的证据;房屋质量问题和修复时对业主造成损失的证据。掌握了证据,在诉讼中就会立于不败之地。
  二、遇商品房质量问题时如何维权
  
  1、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因为房屋渗水问题一直无法解决,致使买受人一家无法正常生活居住,那么买受人可以依法向出卖人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但结合本案的情况,房屋已经经过装修并入住,且出现的质量问题仍在保修期内,该房屋质量问题完全可以修复。因此,该质量问题尚不足以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程度,笔者不建议买受人选择此种方式解决。
  2、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并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外墙面质量问题目前仍在保修期内,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修复,并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本案中,因为墙面向内渗水,致使赵某新装修的房屋墙面遭到严重破坏,在外面修复后,赵某对墙面进行重新装修等费用均属于由于房屋质量问题给赵某造成的损失,赵某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这部分损失。
  3、买受人直接要求开发商赔偿修缮费用及损失。在开发商拒绝修复及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先行修复,之后再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支付修缮费用并赔偿损失。如果买受人不愿意先行修复,则建议选择第二种方式,直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修复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生活中,要是商品房的购买者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这样对维护自身利益也是很有帮助的。但要是在维权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操作的话,此时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离婚时房产升值的怎么分
      近年来不少人加入了炒房大军,随之带动的就是房价的不断上涨。通常离婚时房产升值的,会对升值部分的分割产生争议,那离婚时房产升值的怎样分割?离婚时房产贬值的,贬值部分由谁承担又会出现争议,那离婚时房产贬值的如何分割?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时房产升值的怎么分 ...


·租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租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租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


·租房纠纷中介的责任包括什么
      租房纠纷中介的责任有哪些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三点:1. 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2. 因中介的过...


·购房合同过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过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


·一、遗产赠与房产过户手续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赠与房产过户手续规定是怎么样的?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流程如下:1、签订...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的几种情况 1、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


·新《婚姻法》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的归属问题是如何确定的
      一般来说,在夫妻双方结婚之前,会购买婚房,为了防止在离婚时就房产问题产生纠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就房子的归属问题加以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新《婚姻法》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前,该如何确定该房屋的归属呢?一、新《婚姻法》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归属问题如何确定?婚...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


·离婚后按揭房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离婚后按揭房怎么办理过户手续?离婚后按揭房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在还完贷款的前提之下来进行一定的申请办理,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


·订立自书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一)申请与受理
      订立自书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一)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安置房房产证下来之前可以更名吗?
      安置房房产证下来之前可以更名吗? 一、安置房房产证下来之前可以更名吗 安置房的房产证没有下来的,当事人未取得安置房的完整所有权,是不能办理房产证更名的,房屋管理部门不会受理更名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