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怎么开庭审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怎么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二、交通诉讼程序的期限是多久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三、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机动车损害赔偿的责任划分作如下总结:
  
  机动车发生事故产生损失的,首先由机动车投保第三者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不足部分由发生事故的各方按各自责任的大小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责任的证据基本上是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然,如果有其他证据证实认定书的认定不属实的,法院可以不采信认定书而采信其他证据据以定案。
  
  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因为事故赔偿项目或者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后是可以提起诉讼的解决的,交通事故的诉讼案件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数量,一般开庭一到两次即可进行宣判,如果当事人没有按照判决数额进行支付,另一方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执行的。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一、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


·直系亲属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
      直系亲属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 一、直系亲属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 直系亲属继承房产不需要交契税,直系亲属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是: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是怎样处罚的
      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的处罚,是按照现有的相关条例进行从重处罚。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


·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
      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男子凌晨上班遇车祸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现在人社部门和司法部门对工伤认定一般都倾斜于保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职工提前上班,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联系,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提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般来说,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会涉及到相应的赔偿问题,若是交通事故发生伤亡,甚至是死亡那么就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了。那么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如何赔偿?又是如何计算的呢?下文是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般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


·一、上班出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一、上班出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有补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相应的待遇。 在上班路上发生...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


·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正确处理流程 1、打开车辆危险警告灯,也就是常说的双闪灯。并在车的正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放置距离城市道路为50-100米,高速公路为150-200米,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拍照的时候一定要多角度拍摄,照片应当将双方的车牌、路面分道线拍摄清楚,...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一、报废厂车辆是否可以买卖 机动车报废不可以当作废铁出售或转让。须遵守相关的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报废制度是指对于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国家强制回收拆解,防止其被重新组装重新上路行驶。所谓报废的机动车,是指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等达到国家报废标准...


·骑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骑车撞死人怎么处理一、骑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现场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责任认定 在查清交通...


·车辆强保肇事逃逸赔不赔偿医疗费?
      车辆强保肇事逃逸赔不赔偿医疗费?车辆强保肇事逃逸会赔偿医疗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